2019年文化部banner嵌入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发布 >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创建中国特色的文化标准化体系——访文化部教育科技司司长韩永进
发布时间:2007-08-13 14:47 来源: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 编辑:易硕
信息来源: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 2007-08-13

 

    文化部日前颁布了《文化标准化中长期发展规划(2007—2020)》(以下简称《规划》),对文化领域的标准化建设作出了全面地部署和安排。这是我国文化领域颁行的第一部文化标准化发展规划。

  那么,《规划》的颁行,对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的发展以及公民文化权益的保护究竟有什么意义?文化标准化工作的发展应该坚持什么原则?《规划》将如何推行和实施?就这些问题,《中国文化报》记者专访了文化部教育科技司司长韩永进。

 

    记者:为什么要出台《规划》?标准化工作对于文化发展有什么意义?

  韩永进:文化领域的标准化是促进文化艺术与现代科技紧密结合、推动文化创新的重要技术保障。它涉及文化领域的安全、环保、质量、工艺、功能、资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各个环节,覆盖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演出场所、社会艺术教育、社区文化设施、文化娱乐场所、网络文化、动漫游戏、乐器、工艺美术等各个领域,是繁荣文化事业和发展文化产业、切实保障普通公众文化权益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制定《规划》,推动文化标准化工作的发展,是适应中国文化发展走势的需要,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推动文化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是文化工作实践的需要,也是切实保障普通公众文化权益、以科学发展观引领文化发展的需要。同时,《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的制定颁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化“十一五”发展规划》和文化部《文化建设“十一五”规划》的实施,也为文化标准化工作的发展提供了条件。

  文化部党组高度重视文化标准化工作。在推动和实施文化创新工程时,党组明确提出,要把标准化工作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正是遵循这样的思路,我们围绕艺术繁荣发展这个中心,服务于文化建设这个大局,适时出台了这个《规划》。

    记者:您怎样看待文化标准化工作的现状?

    韩永进:“十五”期间,文化标准化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展。我们围绕文化中心工作,编制、审定了《古籍定级标准》、《演出场馆电声系统工程规范》等多项行业标准,为繁荣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不过,应该指出的是,我国的文化标准化工作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在科技体制、文化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文化标准化工作的推进方式、管理机制都处在深刻的调整过程中。这是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时期,是一个需要广大文化工作者不懈努力、艰苦探索的时期。我们出台《规划》,也正是要抓住这一历史机遇期,主动、系统地推进文化标准化工作。

    记者:当前,推动文化标准化工作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韩永进:首先应该处理好政府主导和共同参与的关系问题。文化标准化工作是一项公益性的工作,同时也是全局性、战略性的工作。特别是当前我们的标准化工作正处于起步阶段,而且文化工作又有着区别于其他领域的特殊性,因此,《规划》特别强调应该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在推动文化标准化发展的过程中,必须加强政府的宏观指导和政策导向。同时,我们推动的文化标准化工作又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的,因此,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还要分清政府、行业协会、企业三者的责任,要善于利用市场的力量,根据国家的需要和文化行业发展的需要,鼓励相关行业协会、企业参与文化标准的制定。

  其次,应该把握好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问题。文化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既具有一般标准化工作的共性,同时又有其特殊性。推动文化标准化工作的发展,必须将标准化工作的普遍原则与文化行业的具体情况相结合,必须将学习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与中国国情相结合。我们要通过这样的努力,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标准化体系。

  再者,还要坚持重点保障、需求导向的原则。发达国家的标准化工作,走过了漫长的发展时期,有的国家的标准甚至已经上升到国家法律层面。与它们相比,我们的文化标准化工作正处于起步阶段,任重道远。这样的现状决定了我们的文化标准化工作必须与文化建设紧密结合,与社会需求紧密联系;决定了标准化工作必须分清轻重缓急。要面向文化建设的中心工作,重点加强基础性标准、行业急需标准以及涉及公共文化安全和文化环境保护的标准建设,逐步开展面向社会的文化服务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基础标准等各项工作。

    记者:如何推动《规划》的实施?

  韩永进:推动文化标准化工作的发展,不仅要注重标准的研究、制(修)订工作,更要注重标准的贯彻实施,使标准真正成为文化建设规范,成为广大文化艺术工作者自觉遵循的行为准则。

  为了推动文化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我们将加强标准化工作的组织保障。目前,我们已经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申报了“全国网络文化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剧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图书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美术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古籍修复与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文化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文化娱乐场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9个技术委员会。这些技术委员会成立以后,文化标准化工作的组织系统将基本健全。

  其次,我们推动了文化艺术专家资源库建库工作。2006年,专家库一期工程已经完工,入库专家达1000多人。其中,既有文化行业的专家,又有其他标准化领域的专家。今后,我们还将继续推动专家库的建设工作。

  再者,我们还将加强文化标准化领域“国家队”的建设。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这些标准化建设领域的“国家队”,有着强大的科研队伍和丰富的研究经验,我们将通过各种方式,支持它们发挥主导作用,同时通过标准化建设,提升它们的业务水平。

    除了组织保障之外,我们还将在经费、研究、人才、宣传等各方面努力为文化标准化工作的发展创造条件。经费支持方面,在分清政府、行业协会、企业三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政府支持的项目,我们将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同时,我们将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有条件的文化企事业单位出资制(修)订行业标准。

    我们将推动文化标准化的理论研究。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文化标准课题研究制度,努力完善课题申报、审批、审核和发行的规范化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培养文化标准化建设人才,我们将加强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人才培养的联合联动,积极参加国家标准委标准化专业培训活动,培养文化标准化工程师,试行文化标准化首席研究员制度。

  此外,加强推广和宣传也是文化标准化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文化标准化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它所发挥的作用,是逐渐体现出来的。要通过持续不断的宣传,来提高文化艺术工作者以及普通公众对于标准化工作的认识,以此推动文化标准化工作,推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的不断发展,切实保障公众的文化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