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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党组工作部署,2021年12月30日,在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指导下,中央民族乐团与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发展中心”)在北京市海淀北部文化中心联合举办中国民族音乐普及推广中心启动会暨北京市海淀区推广中心授牌仪式,活动由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和旅游局承办、北京市海淀区文化馆实施,以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开展,并通过国家公共文化云录制播出。
在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艺术司的统筹指导下,中央民族乐团与发展中心于2021年4月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合力共建中国民族音乐普及推广中心,积极开创国家级艺术院团与国家级公共文化机构战略合作、助力全民艺术普及的先河。经各地申报、专家评议、公示,中央民族乐团与发展中心研究确定了首批10家中国民族音乐普及推广中心入选单位。启动会上,赵聪团长代表两家单位宣布了入选单位名单,分别是:北京市海淀区文化馆、山西省晋城市群众文化发展中心、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文化馆、吉林省吉林市群众艺术馆、江苏省苏州市公共文化中心、湖南省长沙市群众艺术馆、广东省东莞市文化馆、四川省成都市文化馆、云南省文化馆、陕西省汉中市群众艺术馆。
作为首批中国民族音乐普及推广中心入选单位代表,北京市海淀区文化馆党支部书记张胜超在启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北京市海淀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张劲林及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二级巡视员常林分别致辞,表示将大力支持中国民族音乐普及推广中心建设,积极推动中国民族音乐艺术在北京市海淀区的普及、推广和创新发展。
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一级巡视员陈彬斌代表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强调,在中央民族乐团和发展中心的统筹带领下,各方合力共建中国民族音乐普及推广中心,对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中国民族音乐、推动中国民族音乐的普及与创新具有重要意义,是加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管理的创新举措,是助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创新实践,在全国具有引领示范作用。他希望各入选单位高度重视,精心实施,着力培养民族音乐高端人才,积极推出高质量民族音乐惠民演出,用情用力打造独具地方特色的民族音乐精品力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仪式现场,参会领导共同为北京市海淀区推广中心揭牌,标志着全国首家中国民族音乐普及推广中心正式设立。为服务基层群众,现场活动结束后,中央民族乐团与北京市海淀区文化馆首次尝试联合编排民乐节目,为现场观众送上了一场高品质的民族音乐惠民演出,获得了观众的阵阵掌声。
下一步,中央民族乐团与发展中心将根据双方联合印发的《中国民族音乐普及推广中心管理办法》,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可持续发展,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遴选与动态评议工作机制,面向各地重点推出5大工作举措,即培养民族音乐高端人才、推出高质量民族音乐惠民演出、推出民族音乐大师普及课、量身创排民族音乐会、开发民族音乐文创产品,助力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