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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4-10-16 09:17 来源:报送系统 编辑:李庆禹
信息来源:报送系统 2014-10-16

  9月28日,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中国艺术研院研究生院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本次会议对1496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进行了表彰,有678个集体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818名个人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习近平等为受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代表颁奖,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宣读了《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 

  为响应国家支援新疆号召,改善新疆文化艺术专业人才短缺现状,中国艺术研究院在文化部领导下承接了举办“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定向培训班”的重要任务。培训班共分五期,自2010年起每年一期,每期学员15名。至今年7月已成功举办四期,共培训来自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岗位的学员60名。根据培训班的特点,由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具体负责培训班工作。研究生院认真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教学培养计划和日常管理工作方案,为学员顺利结业奠定了基础。 

  扎实做好教学工作,全面提升学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素养和实践经验每期定向培训班学制一年,教学活动分为课堂教学和实地考察两部分。研究生院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本理论、法规、研究方法等入手,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表现形式,系统安排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给予学员丰富而全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指导。第二学期针对田野考察工作安排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田野工作方法》《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文本写作》等专题讲座。实地考察的目的是让学员们在初步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理论后,通过访问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了解当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遍的存续状况,并选取个案进行分析,从而提高学员的实践能力,更好地做到学为所用。在研究生院精心组织下,第一、二、四期学员赴山西考察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以及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第三期赴北京、天津两地考察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加强民族文化交流,增进对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文化认同。培训期间,研究生院安排了各种形式的交流体验活动,组织学员参观故宫、国家博物馆、毛主席纪念堂等,安排到长城、香山、颐和园等地参观游览,让学员们充分领略首都北京的浓厚文化氛围,感受中华文化的灿烂表现形式。三期定向培训班的实地考察选择在中华文化的腹地晋中地区,一期选择在文化传承悠久的京津地区。这两大地区存续的丰富人文历史古迹和传统文化风习,体现了多民族文化的融合和中华文化悠久深厚的历史积淀。通过这些观摩考察,学员们对中华文化博大精深的表现形式和当代文化生态有了切身的认识,从中体会到民族文化共生的重要性,从思想上增进大家对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文化认同。 

  尊重民族文化习俗,深入做好日常管理和情感沟通工作。研究生院为新疆培训班配备了班主任,学习期间班主任和学员们朝夕相处,及时解决学习、生活上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工作中研究生院注重与学员的情感沟通。在伊斯兰民族重要节日“古尔邦节”期间,专门组织联欢活动,师生自编自演节目,共同联欢,极大地拉近了各民族学员间的文化和情感距离。工作中也遇到一些困难,由于少数民族生活习惯不同,尤其对清真学员就餐问题操心较多。为尊重少数民族学员的饮食生活习惯,研究生院专门安排了清真餐厅,食品采购有固定的牛街清真渠道,从食品采购源头做好此项工作,同时配备了专业的清真厨师及专用厨房,以保证灶具专用。 

  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既是肯定和鼓励,也是一种鞭策。下一阶段,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将努力把第五期培训班办得更好,为新疆培养更多高素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人才,为我国文化援疆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来源:中国艺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