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共函〔2014〕394号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示范区创建城市市长研讨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文化部定于2014年10月9日至10日举办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市长研讨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10月8日报到,10月9日至10日培训,10月11日离校。
二、地点
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北京市大兴区林校南路5号)。报到地点为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教学楼主楼大厅。
三、参加人员
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分管领导、文化局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各1人,共3人。
四、研讨方式和研讨内容
研讨班采取专家授课、学员互相交流研讨等方式,重点就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要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工作思路、当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各项重点任务、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要求等内容进行研讨和培训。
五、有关事项
(一)请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将研讨班报名回执(含电子照片)于9月22日16:00前发送至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邮箱pxb100@163.com(报名回执附后)。
(二)本次研讨班不安排接送站,请参加研讨班学员持本通知(或通知复印件)于2014年10月8日18:00前至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报到。
(三)学员在校期间食宿、培训等费用由我部承担,往返交通等费用自理。每个示范区创建城市限定名额3人,超出名额人员一切费用自理,并请提前与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联系。
联系人: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培训部 黄月
电话(传真):010-69268294,15210885916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市长研讨班报名回执
2.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路线参考
文化部办公厅
2014年9月10日
附件1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
市长研讨班报名回执
班次名称 |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市长研讨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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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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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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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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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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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请写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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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不要空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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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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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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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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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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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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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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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可复印)
请于2014年9月22日前将报名回执,含电子照片(请注明姓名、省市、单位名称)发送至报名邮箱:pxb100@163.com
附件2
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路线参考
北京 站:2号线至宣武门,转4号线往天宫院方向,至黄村火车站。
北京西站:9号线至六里桥,转10号线至角门西,再转4号线往天宫院方向,至黄村火车站;或乘坐673、54、9、67、83、109路公交车至宣武门西,换乘4号线往天宫院方向,至黄村火车站。北京南站:4号线往天宫院方向,至黄村火车站。北京北站:4号线往天宫院方向,至黄村火车站。首都机场:机场专线至东直门,转2号线至宣武门,再转4号线往天宫院方向,黄村火车站下车;机场巴士到西单或北京南站,转乘4号线往天宫院方向,至黄村火车站。
注:4号线地铁黄村火车站C口出站(东南口),沿林校北路向东,第一个红绿灯十字路口右转直行,见红绿灯左转100米即到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南门。
抄送: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人民政府
文化部办公厅 2014年9月11日印发
初校:张南菲 终校:朱 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