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信息专报第十期
发布时间:2014-12-23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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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公共服务司
信息来源: 2014-12-23
包头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
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第10期
包头迎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中期督查
11月20日,受文化部委托,由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组织的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督查组到包头市开展创建工作中期督查。市、旗县区两级创建办及各工作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中期督查工作会议。
此次督查采用“看、听、查”等方式进行,即现场察看、听取汇报、检查资料,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要求和示范区创建标准,督查我市创建工作机制建设、创建规划实施、制度设计研究开展、过程管理等情况,掌握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要求的情况,包括探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建立公共文化机构理事会制度、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及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建设等方面的路径探索实施情况。
会上,市创建办副主任、市文新广局副局长李亚军向督查组汇报了我市第二批创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情况。包头市自取得创建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资格以来,得到了文化部和自治区文化厅的大力支持,文化部组织了多次会议、培训班及现场指导,自治区文化厅也在政策、资金等多方面对包头市给予倾斜。我市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重点,全面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公共文化建设投入、公共文化服务阵地网络覆盖、城乡公共文化统筹一体化发展、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公共文化产品服务供给特色化、制度设计研究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任务重、难度大、关联性强。创建工作全面启动以来,我市公共文化事业坚持以建设区域性文化旅游中心为主线,重点实施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提标工程”、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提质工程”、公共文化服务组织支撑“提升工程”、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提高工程”、公共文化服务评估“提效工程”的“五大工程”,全市各地区、单位和部门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扎实工作、狠抓落实,全市创建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会议中,督查组对我市示范区创建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我市市委、市政府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高度重视,形成了集全市之力共同推动创建工作的良好局面。组织机构健全,资金投入到位,创建责任清晰,创建工作起点高,办法新,进度快,力量强,成效显著。特别指出包头市是内蒙古自治区最大的城市,市区、老城区、棚户区、矿区、资源枯竭转型区、牧区、农区等区域类型多,创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意义重大,对中国西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推进城乡一体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创建示范区不仅要注重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硬件的提升,更要突出公共文化服务“软件”的优势和特色,打造品牌和经验,包头市文化惠民“八进”活动、数字文化“人人通”工程、图书馆联盟、社区文化学校建设等特色文化服务项目是很好的亮点。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创”促“建”,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提升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水平。
市创建办主任、市文新广局局长李占峰在认真听取督查组评议后表示,我市将以此次创建示范区工作中期督查为契机,不折不扣的落实督查组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创建示范区过程管理、制度设计研究、人才队伍建设、宣传工作、建立群众需求反馈机制等方面进一步下功夫,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创新工作举措,以优异成绩迎接国家文化部督查和验收,为西部地区乃至全国提供示范经验,全面推进我市文化建设。
督查组现场察看了青山区文化馆、高新区万水泉综合文化站、昆区文化馆、昆区图书馆、包头市图书馆、包头文化信息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的具体情况,对文化设施建设、免费开放运行、文化活动开展、文化队伍建设、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及管理服务情况等进行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