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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河南省文化厅坚持公正清廉节俭办好省第三届戏剧大赛
发布时间:2013-11-13 11:35 来源: 编辑:驻文化和旅游部纪检监察组
信息来源: 2013-11-13

  822910日,河南省第三届县(区)级暨民营文艺院团戏剧大赛进行决赛。为保证整个戏剧大赛决赛“公正、廉洁、节俭”,省文化厅采取有力措施,使大赛决赛过程实践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反“四风”的要求,展现了文化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实际成效。

  一是制定规则,明确纪律。制定了《河南省第三届县(区)级暨民营文艺院团戏剧大赛评审办法》、《河南省第三届县(区)级暨民营文艺院团戏剧大赛评委守则》、《河南省第三届县(区)级暨民营文艺院团戏剧大赛工作人员守则》,明确提出了评审纪律、保密纪律、工作纪律、作息纪律。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评委,取消评委资格,并列入诚信名单,禁止下次担任评委;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警告批评直至除名。 

   二是领导重视,带头自律。分管厅长高度重视大赛,要求评审工作“公正、公平”大赛过程“廉洁、节俭”,做到了赛前明确强调,赛中视察监督,赛后听取监审反馈。在赛事开始前,召开专门的评委及工作人员会议,由比赛监审宣读评审纪律及各项规则,分管厅长特别强调:一要认识赛事的重要性,认真观剧评剧;二要以艺术标准为尺度,务必做到公平、公正;三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树立文化系统的良好形象。在比赛过程中,分管厅长、艺术处负责同志前往比赛现场观剧,轻车简从,不给当地打招呼,与工作人员一起食宿,一同观赛,严格自律,带头执行大赛各项规定,为大赛树立了良好榜样。

  三是设立比赛监审,全程跟队监督。整个比赛期间,有一名驻厅纪检监察室人员始终跟队,对评委现场观戏、参赛剧目研讨会、评审打分统计等有关评审活动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评审工作符合廉洁纪律要求。

  四是严格自律,清廉节俭。严格执行大赛纪律,确保赛事不受人情干扰,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财政规定组织赛事,要求参赛单位布置剧场要简洁,百姓观剧要免费,把每一场比赛作为公益演出,既节俭又惠民,深受观众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