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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谈文旅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歌剧舞剧院副院长许宁:
促进人才流通 推动全民美育
发布时间:2023-03-13 20:42 来源:中国文化报 编辑:张静
信息来源:中国文化报 2023-03-13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培育造就大批德艺双馨的文学艺术家和规模宏大的文化文艺人才队伍”。目前,我国从事专业舞蹈行业的人数超过百万,主要就业方向集中在教育和表演领域,但舞蹈演员和其他艺术门类的演员相比,职业生涯较短。当前社会非常重视艺术教育,然而水平参差不齐的教师队伍成为美育教育的阻碍。一方面,从文艺院团一线退出的演员“闲置”;另一方面,社会艺术教育、高校艺术专业缺乏专业技术优秀且实践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这两方面的矛盾越发突出。建立退役机制,打通舞蹈演员再就业渠道,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有所成,将对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高质量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发挥重要作用。
  因此,我提议根据专业水平,为舞蹈演员进入高校或者文艺部门提供机会。职能部门协助配合推进,根据专业水平,促进退役舞蹈演员进入专业高校、一般高校、中小学、少年宫、老年大学、群艺馆等任职,可以为舞蹈教育事业发展贡献力量,也可以为舞蹈艺术普及贡献力量。
  为舞蹈演员提供新技能培训平台,促进不同地方、不同行业的跨界美育工作协同发展。建议本着不限领域、不限行业的转岗原则,根据就业方向提供包含学历教育、资格培训等人才转型再教育工作,经过学习深造的艺术人才,既能继续发挥其舞蹈专业特长,又因二次学习机会具备新技能新本领,拥有双向技能优势,可以进入各省区市机关单位的文化宣传部门、文化馆、工会、街道办事处宣传部门等就业。
  建立艺术人才信息中心,促使更多优质人才资源进入合理岗位。建议相关各部门合力建立起艺术人才信息中心,及时收录需要转岗人员信息,为解决信息不对称、岗位紧缺等问题提供新的再就业渠道。尤其针对暂时没有合适岗位、脱离编制的人员,人才中心可以根据各行业的人才需求,为演员提供二次就业进修渠道。
  为符合退役条件的舞蹈演员设立专项基金。建议设立国家级或地方级舞蹈演员退役基金,根据舞蹈演员工龄、业务水平、职称学历等为符合退役条件的舞蹈演员提供经济补偿。对于年龄较大不适合进行退役安置的人员,建议按照特殊工种人员办理提前退休手续,保障那些因伤病无法再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所需。(党云峰、张妮统筹,刘淼、朱萌、郭志清参与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