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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往开来 务实创新
全面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新跨越
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
在这里,就苏州市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的一些认识和做法做简要汇报。
一
文化部、财政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开展的此次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是推动全国范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江苏省唯一的入选城市,我们深切地体会到:
(一)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既是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效载体,也是彰显城市现代文明的重要举措。苏州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历史底蕴深厚,传统文化发达。“苏州城市因文化而闻名,苏州经济因文化而繁荣,苏州人民因文化而儒雅”,文化已经成为了苏州的独特品牌。改革开放以来,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文化是苏州加快发展的核心竞争力”理念,将城乡文化建设摆到城乡发展的战略位置,提出“文化苏州”战略目标,在传承好吴文化人文精神的基础上,将苏州特有的历史文化底蕴与现代文明和谐交融、有机组合,演绎着经济与文化互动发展、共同繁荣的交响乐章。当前,苏州经济社会发展正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迈进,更加需要发挥文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作用。构建较为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必将在更高层面上彰显苏州这座历史文化名城的文明进程,进一步弘扬“崇文、融合、创新、致远”的城市精神,真正体现“双面绣城市”的精髓。
(二)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既是加快推进城乡一体跨越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作为江苏省唯一的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市,苏州一直致力于突出城乡协调、互动、融合,突出民生、民本、民意的城乡一体化建设。我们深知,苏州要在新时期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就必须充分发挥城乡一体化这一优势,加快推进,最终实现城乡同质。文化建设,是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则是目前文化建设中最能体现城乡一体发展成果的环节,也是“文化民生”工程最重要的课题。作为我市在“十二五”新征程上巧发力的一个核心支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将加快实现城乡文化权益“同等”、城乡文化发展“协同”、城乡社会文明“同步”。因此,我们必须抓住此次公共文化建设的“难得机遇”,探寻一条新时期文化建设的发展之路、特色之路,实现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开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新境界,率先基本实现文化建设现代化。
(三)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既是满足群众精神生活的迫切需要,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由之路。刚刚过去的“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绩斐然的时期:公共文化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基本形成,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稳步增强,公共文化服务方式不断创新,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措施日趋健全。2010年,在“江苏省文化发展绩效评价体系”考核中,苏州位列全省第一。苏州市的文化产业增加值也位居全省第一。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广大市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也发生着深刻变化。在为文化发展带来活力的同时,也对公共文化产品、服务、设施网络、资源配置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满足市民群众日益提高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公共文化需求的压力正不断加大。“十二五”时期的苏州,要想在更高起点实现新的更大跨越,就必须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突出“民生”关怀,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企盼,有效助推我市经济社会的繁荣发展。
二
对于创建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专门指示,明确提出“全力以赴,力争创建成为江苏省首个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发挥苏州在全省全国的排头兵作用”的要求。开展此次创建活动,我们的目的并不旨在夺奖牌,争荣誉,而是为了把创建过程作为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一个过程,作为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树立城市形象的一种载体,作为凝聚人心、激发斗志、鼓舞士气的一种动力,作为执政为民、造福群众的一种责任。
根据文化部、财政部关于示范区创建工作的要求,我们对照示范区创建标准找差距、设目标、定措施,细化出6大类31个项目,共计119子项创建任务,制订出台了《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规划》(苏府办〔2011〕5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全市镇(街道)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的创建动员大会,明确时间表、确定路线图,专人负责,专项推进。紧紧围绕“一个总目标”,选准“三个突破口”,推进“五项重点工程”,落实“四项硬举措”,全面推动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科学发展。
围绕“一个总目标”:用两年时间完成创建任务,到2012年底基本建成“设施网络广覆盖、服务供给高效能、组织支撑可持续、保障措施管长远”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使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总体水平处于全国先进位置,并力争向国际同类先进城市看齐。
选准“三个突破口”:一是以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管用为突破口。重点加强镇(街道)、社区(村)等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全面实现三个100%:即100%镇(街道)建有单独设置的综合文化站,100%行政村(社区)建设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的文化活动室(中心),100%镇(街道)、社区建有标准配置的公共电子阅览室。人均公益性文化设施面积达0.16平方米,有线数字电视入户率达95%。同时,建立健全基层文化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公共文化资源的共建共享、优化配置。二是以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为突破口。按照示范区创建与制度设计研究同步推进的原则,在“十一五”全市建成公共图书馆总分馆108个,基本实现各县级市建制镇、非建制镇图书馆分馆建设全覆盖的基础上,出台《苏州市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构建资源共享、协同采编、统一检索、一卡通用的公共图书馆总分馆服务体系。在实践中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构筑新思路,积累新经验,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践工作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三是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突破口。坚持“规划先行”原则,严格按照《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规划》的有关要求,按重点、有层次、有步骤地指导推进创建工作。同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十二五”期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巩固提升创建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让公共文化服务成为常态,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推进“五项重点工程”:一是推进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完善优化工程。在推进市和县(区)级图书馆、文化馆普遍达标的同时,建立健全文化阵地管理的长效机制,完全实现公益性文化设施市、县及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全覆盖;二是推进数字文化服务升级提速工程。认真组织实施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四位一体”基层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等行之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务工程,全面提升文化信息数字化建设的服务质效和服务水平;三是推进文化惠民活动品牌创建工程。依托丰富的“江、河、湖、海”历史文化资源和吴文化独特优势,构筑立体、整体、多维、开放的历史文化节庆平台。统筹实施群星璀璨“我们的节日”等文化惠民系列活动,不断提升公益性文化活动的质量和水平;四是推进公共文化产品创新创优工程。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继续着力打造一批能够站得住、留得下、传得开,经得起观众和时间检验的精品力作,不断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为公共文化服务提供坚实的产业支撑;五是推进文化服务人才梯次建设工程。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明确岗位职责。逐步扩大培训覆盖面,推行持证上岗,将培训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落实“四项硬举措”:健全组织保障体系,通过成立以市长挂帅的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与各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签订责任书,进行年度督查和双年考评,健全完善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完善经费支撑机制,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人均文化支出(按常住人口计算)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创新文化体制机制,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建立健全竞争、激励、约束机制;健全政策法规和绩效评估体系,完善地方性文化法规体系,依法对公共文化进行规范管理。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指标体系,实施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考核。
三
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是苏州“十二五”期间推动文化事业发展、打造“文化苏州”城市品牌的重大机遇,对加快转型升级、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此次荣幸入选首批28个“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既是上级部门对我们近年来工作的肯定,更对我们提出了新的期望和更高要求。我们决不辜负文化部、财政部领导的信任,紧紧抓住示范区创建这个重要机遇,立足自身特色,积极创新实践,力争建成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努力为全国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探索经验、提供示范,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