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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公共司关于召开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13 11:16 来源: 编辑:信息中心
信息来源: 2012-09-13

                     公共函〔201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

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总结第一批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督查工作,交流创建工作经验,学习考察张家港市“网格化”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建设情况,进一步推进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工作,文化部定于2012年9月25日至26日在江苏省张家港市,召开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会议通知(办公共函〔2012〕451号)已于近日下发。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增加参会人员

除原有参会人员外,增加下列参会人员:

(一)东部地区第一批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城市所辖县(市、区)文化局局长各1人;如下辖无县(市、区)级文化局则不派员参加。

(二)各省(区、市)可根据本地实际,再推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绩突出的1个地(市)政府分管领导、文化局负责同志各1人参加会议。

二、有关事项

(一)请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尽快通知相关参会人员,并将本省(区、市)参会人员名单于9月17日16:00前统一发送至张家港市文广局邮箱7436454@qq.com (报名回执单见附件)。

(二)会议期间代表食宿费用由会议承担,往返旅费等费用自理。超出名额人员一切费用自理,并请提前与张家港市文广局联系。

张家港市文广局联系人李忠影、倪玉华

电  话:0512-58690815

手  机:李忠影13915718518、倪玉华13601565572

传  真:0512-58691600

邮  箱:7436454@qq.com

文化部公共文化司联系人:钟华、王珊珊

电  话:010-59881740

传  真:010-59881776

邮  箱:swswhg@yahoo.cn

特此通知。

附件:报名回执单

 

                             文化部公共文化司

                   二ОО二年九月六日

附件:

报名回执单

           文化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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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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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及时间

是否接站

航班号/车次

日期及时间

是否送站

注:1、乘坐飞机建议到无锡、上海机场。2、请各省(区、市)文化厅(局)汇总本省(区、市)参会人员名单,统一发送至张家港市文广局邮箱7436454@qq.com。3、因参会人员较多,请参会代表尽可能以省为单位,乘坐同一航班(车次)或同一时间到达,以便接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