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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在张家港召开
发布时间:2012-09-27 11:14 来源: 编辑:信息中心
信息来源: 2012-09-27

    2012年9月25至26日,文化部在江苏省张家港市召开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考察学习张家港市“网格化”公共文化服务典型经验,总结交流示范区创建工作,部署下一阶段任务。文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杨志今,江苏省副省长曹卫星,财政部教科文司文化处处长宋文玉,江苏省文化厅党组书记、厅长徐耀新,文化部财务司副司长马秦临,苏州市副市长王鸿声,张家港市市长姚林荣出席会议,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司长于群主持会议。 

苏省张家港市结合苏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的任务要求,立足城市化进程中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宗旨,以延伸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层级为突破口,在社区以下合理划分“文化网格”,建立一支扎根基层、服务群众、乐于奉献的“网格文化员”队伍,率先探索实施“网格化”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形成了市、镇(区)、村(社区)、网格四级公共文化服务新体系,促进了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形成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张家港经验”,在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中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得到了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会议期间,与会代表现场考察了张家港市“网格化”公共文化模式建设情况。     

会议对第一批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了总结。自2011年文化部、财政部正式启动实施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工作,特别是创建工作写入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以来,地方党委政府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关注空前提高,示范区创建工作已经成为各地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一些长期制约城乡文化事业发展的突出矛盾得到加快解决,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比如,文化事业费投入大幅增加,粗略估算,首批中央财政3.05亿元示范区创建补助资金撬动了31个城市财政资金投入超过100亿元,部分创建示范区2011年文化事业费投入比2010年实现了翻一番;设施建设实现大幅提速,创建工作推动了许多城市将重大公共文化设施项目列入“十二五”规划并加快施工建设,不少创建示范区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至少提速5年;长效机制加快建立,许多创建示范区对社会力量参与、队伍建设、资源统筹、绩效考核机制等进行制度设计研究,并形成长效机制,使长期存在的难题得到有效解决;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许多创建示范区探索实施公共文化服务政府采购制度、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流动文化服务等一系列新的公共文化服务方式,有效提升了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改善了服务质量。

杨志今在讲话中指出,江苏省张家港市“网格化”公共文化服务,充分体现了普惠均等的公平理念,以服务质量和效益为本的效率意识,以人为本、共建共享的文化参与精神,因地制宜、开拓创新的示范区创建精髓。杨志今要求,各级文化部门和各创建示范区要认真学习借鉴张家港等地公共文化服务的思路、机制、做法和经验,学习其观念创新、机制创新、服务创新的精神实质,因地制宜,充分考虑本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各项基础条件,找准突出矛盾和关键环节,通过实践探索和制度设计,形成富有地方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模式。     

杨志今对下一阶段的示范区创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他强调,各省文化厅要加大对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支持力度,切实承担起督导、检查和经验推广责任。各创建示范区党委政府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加快解决薄弱环节,确保全面达到创建目标;要强化工作创新,形成富有地方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经验;要进一步加强制度设计研究,建立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体系化推进示范区创建工作;要加强工作交流,形成互比互学互超的浓厚氛围。     

会议安排了东、中、西部创建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苏州市、长沙市、成都市介绍创建经验;江苏、浙江、广西文化厅介绍开展省级示范区创建和推广示范区经验的有关做法;杭州市就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做法、昆明市就打造“公共文化服务包”介绍做法和经验。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的部分专家,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分管公共文化工作的厅(局)长及相关处室同志,首批示范区创建城市分管市领导和文化局同,各省(区、市)文化厅(局)推荐的地(市)政府分管领导和文化局同志,东部地区创建示范区下辖县(区、市)文化局长,江苏省各地市文化局分管副局长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