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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文化厅在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发言
发布时间:2012-09-28 09:08 来源: 编辑:信息中心
信息来源: 2012-09-28

 一、着眼发展、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公共文化建设

    在创建示范区实践中,我们把中央的要求和江苏的实际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新路子。坚持夯实基础设施与充分利用相统一,坚持丰富服务内容与提升服务水平相一致,坚持科学管理与制度设计相协调,坚持活动创新和文化惠民相融合,引导各级政府以国家示范区创建为龙头,以省级示范区创建为抓手,实行点面结合,上下联动,灵活高效的方式方法,使创建示范区的实践,在全省形成规模、形成各具特色可供学习和借鉴的样板。

(一)明确总体目标。按照部里的要求和我省全面落实“六个注重”、全力实施“八项工程”、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的目标,到2015年,全省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要达到文化事业全面繁荣,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在此期间,力争有3个市入选国家级示范区,3个市、30个县(市、区)、300个乡镇建成省级示范区。

(二)建立工作机构。一是成立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并根据苏南、苏中、苏北不同地区设计不同层级的示范区创建标准。二是所有列入创建单位的市、县(市、区)、镇(街道)政府都成立了创建办公室,负责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实施。三是成立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的组成为“三三制”,即三分之一来自高校和科研机构,三分之一来自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三分之一来自长期工作于基层一线的文化工作者。专家学者、管理者和实践者三方结合,既兼具宏观视野和理论高度,又密切联系了工作实际。

(三)强化责任主体。地方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承担着主导责任并具有核心作用。这有利于促进公共文化服务要素和资源的科学配置和合理流动,也有利于更好地研究解决当前制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在创建工作中各地政府的这种责任意识得到有效强化,凡列入创建示范区的各地政府、各市县相关职能部门承担着各自不同的责任,任务分工十分明确具体。政府作为创建示范区的责任主体,重点围绕创建示范区的目标、任务,按照目标责任书规定的职责分工,落实相关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各级文化部门负责统筹本市、县(区、市)示范区创建工作,并加强对本市、县(区、市)、乡镇(街道)示范区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在示范区创建过程中,通过多部门协调联动和政策配套,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跨系统的设施、队伍、服务等公共文化资源的整合和优化配置,促进公共文化资源的共建共享。

(四)建立保障机制。一是政策推动。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实施文化建设工程的意见》、《江苏文化建设工程实施办法》、《江苏省文化发展 “十二五”规划》以及《关于繁荣艺术生产的意见》等系列政策文件,对文化建设的各项任务实行目标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考核,有效地推动了公共文化事业发展。二是资金扶持。开展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以来,省财政不仅设有创建示范区以奖代补专项资金,还加大了农村文化建设、“三馆一站”免费开放、“三送”工程、共享工程等专项资金补助。所有专项资金都制定使用管理办法,保障专款专用。各地都将创建工作纳入财政预算,并作为考核各级党委、政府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为全面完成创建国家和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任务提供有力的财政保障。三是人才支撑。全省各地每年组织乡镇、社区文化工作者、文艺骨干进行专题培训,提高基层文化人才素质能力,吸引和鼓励优秀年轻干部和大学毕业生到基层文化部门任职,引导退休干部、教师、文化工作者及在读学生利用假期进行文化志愿服务。现在全省各地一支以文化名人为领军、业余团队伍为支撑、志愿者广泛参与的基层文化“主力军”正在形成。

(五)宣传示范典型。为引导我省创建示范区(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通过召开现场会、媒体通气会、新闻发布会等多种途径予以助推。去年将全省社文工作座谈会安排在苏州市召开,与会代表实地考察了该市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今年年初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作会议上,重点推广了苏州争创国家示范区的经验和做法;我们利用连云港市的示范项目,召开了全省社区文化建设推进会,并重点介绍了张家港创新网格文化,构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新模式的经验;最近我们召开了“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工作新闻发布会”,同时还在《江苏文化周讯》、《江苏文化网》开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追踪”栏目,及时宣传报道推广我省各地争创示范区经验。

二、丰富内涵、提升能力,关键环节上求新突破

 江苏公共文化事业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已经形成“省有四馆、市有三馆、县有两馆、乡有一站、村有一室”的五级文化设施网络体系。目前,全省有全国文化先进县39个,国家一级图书馆63个、文化馆81个、博物馆5个,总数均列全国第一如何巩固好、利用好、管理好、服务好这些公共文化设施,并在关键环节取得新的突破,使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设施既高效运行,又惠及全体百姓,这是创建示范区的着眼点和落脚点。

公共文化设施功能提档升级。我们把提高基层文化设施网络建设水平,实现公共文化设施的有效覆盖,作为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新要求。“十二五”期间,江苏要达到万人拥有文化设施面积达1200平方米,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覆盖率达90以上,打造都市“15分钟文化圈”和农村“十里文化圈”,我们要求这一目标首先要在示范区中能够实现。各地依据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推进,以及当地百姓对文化需求的差异和变化,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上要求与时俱进,不断提升服务功能。截止2011年底,苏州市已实现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为2400平方米,无锡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为1616平方米。

(二)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全方位立体化。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必须多生产百姓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一是推出一批具有震撼力、影响力的艺术精品。我们不仅通过舞台艺术精品工程、重大主题美术创作工程,创作一批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作品,还充分发挥江苏省“五星工程奖”示范作用,推出一批具有地方特色、深受老百姓欢迎的群众文艺作品。二是充分发挥公共文化单位的重要作用,切实履行好公共服务职能。所有文化馆(站)、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不仅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而且要求在不断完善内部功能的基础上,延伸服务项目。三是加快公共文化资源数字化,扩大资源总量,增强各级公共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室)的数字文化服务能力,把更多适应人民群众需求的数字资源传送到社区、城镇和农村。

(三)文化活动更富特色和示范性。文化品牌对外具有感召力,对内具有渗透力,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推动力。我们大力倡导突出文化惠民,打造文化品牌,组织引导群众参与文化、传承文化、弘扬文化、享受文化的工作理念。坚持以导向性、示范性、带动性、可持续性为原则,组织开展“特色文化乡镇、特色文化团队、特色文化家庭、特色文化标兵”评比活动,以此来推动全省各地挖掘和培育各类特色文化活动。现在,除省里组织开展“三送”、“文化进社区”和群众文艺精品巡演展演等公益性文化活动之外,各地区的“激情周末”、“幸福进万家”、“精彩365、幸福每一天”,“时代潮”、“百姓剧场·周末戏苑”、“镇镇结亲,文化串门”等各具特色的文化活动、遍及全省城乡各地。

(四)公共文化服务格局发生新变化。我们把群众性、广泛性、互动性贯穿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的始终。在服务对象上,始终关注社会各个阶层,特别是弱势群体,凡区域内所有公民均纳入公共文化服务范畴,享受普惠、均等、便捷的公共文化服务。在资源利用上,充分发挥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建立以城带乡、城乡联动机制,促进城乡文化资源优化配置、科学整合和综合利用,实现城乡文化资源的优势互补。在服务方式上,公共文化服务的重心进一步下移。不断拓宽公共文化基本服务的新途径,逐步实行“全年无休,免费开放”、“朝九晚九”等服务模式。

(五)公共文化服务制度设计具有针对性和应用性。创建示范区不同于一般的经济社会活动,不能按常规的思维方式与工作方式抓,既要注重开展创建工作的实际结果,也要注重创建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示范性的经验、做法和制度建设成果。去年江苏省委出台了《关于实施文化建设工程的意见》,今年1月李学勇省长签署了省人民政府第 77 号令,颁布了《江苏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办法》,并于2012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江苏公共文化建设管理领域出台的首部政府法规,对加快健全完善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意义重大。我们还承担了“公共文化单位免费开放与公益性服务”、“公共文化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研究”两项国家重点课题,现在已经基本完成。同时我省各地也都将制度设计纳入创建过程,加强研究和实践应用。如苏州市关于公共文化财力供应研究,无锡市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办法研究,常州市武进区文化队伍培养与引进方式研究,南通海门市艺术创作生产与激励机制研究,昆山市的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评价激励机制等。

  三、咬住目标,坚持标准,确保示范区的带动效应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各级政府和文化部门的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下一步,我们一定要认真按照这次会议的精神,继续在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建设上高标准、高质量地向前推进。

(一)继续突出抓好国家示范区(项目)创建。9月10日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和省政府决定实施战略合作,部省双方围绕江苏“2015年基本建成文化强省”目标,在推进江苏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艺术创作与生产、文化产业跨越发展等方面加强合作。我们将以此为契机,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评估验收。

(二)组织第二批省级示范区创建申报工作。对条件成熟、政府积极性高的地区,及时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尽早确定创建名单。重点围绕施网络覆盖体系,产品生产服务供给体系,人才、资金、技术保障体系,组织支撑体系,绩效评估体系等方面,全面展开细致、扎实的工作。力求在示范区创建的实践中,培育一批创新典型,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探索经验、提供示范,推动全省公共文化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不断完善示范区创建工作机制。我省已初步形成了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工作机制,今后要继续坚持和完善,使示范区创建更加规范化。一是完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省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专家组的协调、服务和指导作用,不断完善项目建设、服务功能、人才培养、制度设计等工作机制。二是完善激励机制。对在示范区建设中做出较大贡献的部门要给予表彰奖励,对成绩突出的要在项目、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更多的倾斜。三是完善督查和社会评价机制,对已命名的示范区进行跟踪调查。

(四)狠抓工作任务的落实。示范区创建重在行动,贵在落实,不是搞形式主义的表面文章,而是要实实在在地体现发展,使基层群众受益。在开展创建活动中,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制定计划要符合实际,开展工作不走过场,不搞轰动效应,不搞面子工程。坚持城乡统筹,实行重点突破,优先安排涉及农村的文化建设项目,有效解决城乡、区域公共文化设施布局不平衡问题。重点推进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对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进行有效整合,并对省市县乡镇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制定不同的标准,解决多头、交叉和重复建设的问题。建立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深化“三馆一站”免费开放,扩大免费开放范围和开放项目,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