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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在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的过程中,把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为关注文化民生、实现文化惠民的重要举措,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省文化厅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创建,作为推动我省文化工作的重要载体,作为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有力抓手,激励地方政府重视文化工作,实现文化担当。
一、加强指导,上下合力,努力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从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启动开始,浙江省文化厅高度重视,扎实推动每一项工作。
1.认真研讨申报材料
为了充分做好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的申报工作,浙江省文化厅在2011年2月召开了“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申报材料审核专题会议。组织专家听取各地申报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审核申报材料。通过专家的点评,不只是申报材料在文字表述上进一步完善,更重要的是各申报单位在提炼经验、查找问题、制定规划、开展制度设计研究上思路更清晰,目标更明确了。为接下来的创建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精心指导创建工作
在鄞州区列入首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浙江省文化厅迅速组织在鄞州区召开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专家座谈会,邀请国家有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与会,对鄞州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进行具体指导,明确创建的目标和任务,为鄞州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提供思路,指明方向。
3.建立督导检查制度
为了有效推进示范区创建工作,浙江省文化厅建立了督导检查制度,定期听取鄞州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督促鄞州区按时保质完成文化部交付的关于示范区建设的各项任务。文化厅还指定专人负责联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
今年3月,文化部督查组来浙江省进行了中期验收,鄞州区在25个重点指标中,23个中期进度评定为优,1个为良,1个为中,督查项目和指标的优良率为96%。
同时,浙江省文化厅也组织了两个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分别对我省嘉兴市、苍南县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进行了督查。
二、明确目标,强化考核,积极打造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创建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工作是浙江省文化厅、财政厅“十二五”期间共同开展的一项重点工作。去年10月,浙江省在嘉兴平湖市召开了创建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评审会,对申报单位和项目进行了严格的评审。经过专家评议、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省财政厅审核,确定首批创建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7个、示范项目10个。“十二五”期间,浙江省拟创建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10个、示范项目20个。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示范项目创建周期为2年。创建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发挥典型的示范、影响和带动作用,充分调动地方人民政府的积极性,更好地研究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可持续发展。
在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方面,浙江省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成立专门性的创建工作领导机构
创建工作是“一把手”工程,各创建示范区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发改、财政、人事、编制、文化等相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落实分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工作组若干。领导小组实行定期例会制度和重大事项会商制度,专题研究创建示范区和示范项目各项工作,并形成会议纪要备查,这也是示范区验收的重要材料。
专门性的创建工作领导机构的设立,有利于在创建中给予项目、资金上的支持,切实加强资金项目的整合、文化资源的整合、服务的整合和行政管理资源的整合,在文化建设中实现共建共享、优势互补,合力推进效益最大化。
2.制订切实可行的创建规划和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根据创建标准,结合本县(市、区)的具体情况,制订示范区创建规划以及实施方案。示范区创建规划,以政府文件的形式发布,上报省文化厅。
3.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目标责任制
各创建单位对创建目标责任进行分解,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个人,确保创建目标按时按质实现。各市文广新局负责成立督查组,定期对本市创建单位进行督查。各创建示范区成立由督查室、人大、政协、监察局、审计局等部门组成的督查组,负责对本县(市、区)各部门落实创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对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力的进行问责。各创建示范区至少每半年向省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一次自查报告。省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组织督查组赴各创建示范区和示范项目所在地开展1-2次督导工作。督导检查情况以书面反馈的形式通报当地人民政府。
4.确保创建工作专项资金投入
省文化厅要求各创建单位努力增加投入,改进投入方式,形成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各地对照示范区创建标准,逐项落实资金,特别是与创建标准差距较大的,必须千方百计保障投入,保证示范区建设的资金需要。
5.切实加大创建工作宣传力度
省文化厅要求各创建单位组织开展特色鲜明的主题宣传活动,推出一批生动鲜活的深度报道,大力宣传示范区、示范项目创建的好做法、好经验。同时也可以在主要的社区、街道、道路等显著位置以标语、报栏等不同方式进行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要大力宣传各地的文化品牌、文化人才、文化形象,宣传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所创造的优秀成果,营造重文化、抓文化、兴文化的浓厚氛围,把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示范项目建设的要求和标准上来,强化地方文化意识,提升地方文化品位。
各创建示范区每月报送一次工作动态,每季度报送一次深度工作进展情况、制度设计研究进展情况和阶段性创建成果。
6.建立联络员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工作联系,创建示范区和示范项目确定一位联络员,原则上由当地文广新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其主要职责是负责与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衔接与信息沟通,协调落实有关创建示范区和示范项目具体工作事宜。每半年召开一次联络员工作会议,由省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另外建立示范区创建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创建示范区工作会议,由各创建示范区轮流举办。
7.积极推进其他县(市、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浙江省在努力开展国家级、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同时,以创建文化先进县为抓手,积极推进其他县(市、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县、乡、村、户四级层面,设计示范载体:县级层面有“省级文化先进县”(总量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49%);乡镇层面有“文化强镇”与“东海文化明珠”(2010年之前评选“浙江东海文化明珠”,“十二五”开始评选“文化强镇”, 总量达全省乡镇(街道)总数的36%);行政村(社区)层面有“省级文化示范村(社区)”(全省总526个);农户级层面有“浙江省农村文化示范户”(全省总1万户)。
三、总结经验,探索路径,深入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
创建示范区所担负的一项重要责任就是要为同类型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示范区应该在公共文化服务的管理体制、机制、组织保障等方面具有先进性、示范性。创建示范区必须根据实际,认真开展制度设计研究,有针对性地和创造性地研究解决当前制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通过制度设计、实践探索和理论提升,形成可供推广的经验。制度设计研究服务于示范区创建,与示范区创建紧密结合。浙江省在推进制度设计研究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1. 领导高度重视
浙江省政府及文化厅领导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课题研究工作高度重视,2010年12月9日,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制度设计研究工作会议在宁波市鄞州区隆重召开,这标志着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制度设计研究工作全面启动。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郑继伟、文化厅厅长杨建新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郑继伟副省长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作为他2011年度重点调研课题,省政府副秘书长马林云多次召集会议,专门听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省文化厅专门发文成立了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制度设计研究工作领导小组和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组。浙江省各级领导对制度设计课题研究的重视,有效地推进了课题的研究。
2. 明确研究思路
为了理清思路,明确方向,2011年4月28至29日,浙江省文化厅在杭州市召开了为期两天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课题研究思路讨论会,对每一个子课题的研究思路进行集中讨论。专家们对子课题研究思路逐一进行了点评,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地指导意见。
3. 建立研究基地
浙江省确定了20个子课题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的课题研究范围,由各地市文广新局承担课题研究任务。省文化厅给每个子课题安排了省级专家进行具体指导,落实了所有子课题的研究经费。省文化厅在杭州师范大学设立了“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研究中心”,在浙江艺术研究院建立了公共文化服务研究所。形成了文化厅领导、地市文广新局、专家学者参与指导与研究的良好工作机制。
4. 加强监督检查
为了督查课题研究进展情况,2011年10月,浙江省文化厅在嘉兴平湖市召开了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课题中期检查会议。各子课题提交了前期研究成果,并向专家组汇报了课题研究进展情况,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对每一个子课题的前期研究都进行了点评,提出了进一步研究的指导意见。
5. 提升研究成果
今年8月,各子课题根据进度安排,分别召开了初评会,9月省厅将组织专家进行终审答辩,对各课题逐个进行分析讨论,确保各子课题的质量。浙江省文化厅将对各子课题提交的前期成果,进行梳理、提炼、筛选,草拟《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提交省政府,希望由省政府出台。
6.强化指导实践
浙江省文化厅努力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与国家和省级示范区、示范项目的创建相结合,以期制度设计研究真正能指导实践,同时示范区、示范项目的创建,能提炼研究成果,真正体现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省文化厅要求各课题结题要在前期研究取得初步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利用研究成果,制定与课题配套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推动文化工作的开展。
四、创新机制,谋划长远,整体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浙江省在创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及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过程中,不断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的体制机制创新。
1.考评机制的创新
2011年,浙江省文化厅出台《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绩效挂钩奖励资金考核细则》。从“十二五”开始,每年对全省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2009年,对全省1509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开展了第四次评估定级,共评出特级站157个、一级站270个、二级站248个、三级站222个,定级文化站约占全省乡镇综合文化站总数的60%。今年新一轮的评估定级即将展开。
2.服务机制的创新
●建立全省图书馆四大联盟:巩固浙江省公共图书馆讲座、展览、信息联盟,提升全省公共图书馆读者活动和信息服务水平。启动浙江省公共图书馆云服务平台(网络技术联盟)建设,创立全省公共图书馆一体化业务合作系统,在2012年首先完成和推出讲座、信息云服务。
●推广“文化走亲”活动:浙江省推行了以文艺演出和特色文化交流为主要形式的“文化走亲”活动,通过各市、县(市、区)对本区域的文化资源进行有效整合、提炼,自行组织品牌节目、代表人物到其他相邻或相近的市、县(市、区)开展文化交流,创新“种文化”载体,有效发挥基层文艺骨干主力军的作用,促进了市际、县际、镇际的文化交流与合作。2011年,全省累计组织“文化走亲”活动913场。
●推行公共文化“菜单式”服务:面对多变多样多元的公共文化服务需求,通过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补助等形式,积极探索“企业经营,市场运作,政府买服务”的公共文化市场化运作模式,面向全国公开招标公共文化服务产品,通过竞争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档次,制定公共文化服务菜单,让老百姓自主“点菜”,享受文化大餐。
●加强公共文化产品配送:省政府连续6年把送文化下乡活动列为“为民服务十件实事”之一,重点组织开展了 万场电影进农村、万场演出到基层、200万册图书送乡镇活动。为全省所有欠发达县(市、区)和部分中等发达地区配送流动舞台表演车和多功能图书流动车,并持续实施了电影“2131工程”。“十一五”期间,全省年均送演出下乡1.5万场、图书200万册,电影22万场,实现了全省农村中心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的目标。2012年度全省拟转移支付送书下乡专项补助资金1174.25万元。
●实施“文化低保”工程:完善“文化低保”专项资金申报评审办法,开设网上申报渠道,面向全社会公开招集项目,支持个人、团体、社会组织等从事面向特殊群体的公共文化服务,提高“文化低保”专项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扩大影响力。从2008年开始,省财政每年安排600万元的困难群众文化活动经费,重点加强对农村贫困人员、老年人、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公共文化服务;“十二五”期间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对全省“文化低保”项目进行补助。
如余姚市从2008年开始每年拨款400万元实施“文化低保”工程,制作了4万张“阳光文化爱心卡”和“阳光文化共享卡”,下发给全市8000多户低保户和“新余姚人”,用以文化刷卡消费。
3.活动机制的创新
近年来通过探索群众文化活动新理念、新机制、新样式和新服务,不断适应新形势的挑战,形成了以群众为主体的文化活动机制,并积极在全省进行推广,例如:
●推广群众为主体的文化活动:舟山市定海区“唱响定海”群众文化活动凸显全民草根特色,群众参与率高;强化互动公益氛围,社会反响好;呼应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影响力大。形成了“唱响定海”大型群众文化活动新机制。今年5月,我厅召开了群众文化活动机制建设现场会,予以推广。
●宣传“文化有约”服务方式:嘉兴市启动了以“共享和均等”为理念,以“资讯便捷、双向互动和零距离参与”为目标的“文化有约”项目及数字化互动平台建设。我厅在各类会议和媒体上予以宣传推广。
●推进特色文化广场建设:丽水市莲都区近年来建立的“十分钟文体圈”,“天天乐”文体广场以“没有围墙的百姓文体乐园”为主题,通过群众参与、自发组织和自我管理,极大丰富了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更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一个展示自我、感受生活、享受快乐的平台,有效提升群众文体活动档次,同时也加强和创新了社会管理,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该项目被评为省级公共文化示范项目,在全省予以推广。
4.人才培训机制的创新
近年来,浙江省文化厅对全省从事文化、艺术领域的骨干和全省乡镇文化员、村级文化管理员进行了分层次培训。“十一五”以来,每年安排培训专项经费500万元。采取对点培训、异地培训、分类培训等方式,组织培训图书馆长、文化馆长、乡镇文化站长、乡镇文化员每年600名以上。据统计,2011年省、市、县三级文化部门共培训基层文化干部和农民文艺骨干21万名。
浙江省以3万余支文体团队、50余万名业余文艺骨干为基础,整合力量组建了一支覆盖老、中、青各个年龄层次的文化志愿者队伍。将文化志愿者的培训工作纳入农村文化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范围,不断提高文化志愿者的服务水平。文化志愿者队伍紧紧依托各类大型文化活动和各级文化阵地,积极开展文化志愿服务,已成为促进文化繁荣,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新生力量。
今年,成立了浙江省文化志愿者联合会,建立浙疆藏三地文化交流新机制,与新疆、西藏自治区文化厅对接,开展“文化志愿者边疆行大讲堂”、“文化志愿者边疆行大展台”活动,并邀请西藏地区文化骨干来浙江挂职锻炼。
5.工作机制的创新
●建立“全省公共文化动态填报系统”:为了摸清家底、科学决策,更准确地掌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相关数据,2009年开始,省文化厅自行设计制作了省、市、县三级公共文化数据动态填报系统。以县级文化部门为基本单位,通过网上填报各类公共文化数据,以实时掌握全省和各地的公共文化数据。省、市、县各级文化部门通过该系统可以实时查询当地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状况。
●发布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年度排名:浙江省率先推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评估指标体系,体系共设置5个类别21项指标,较综合地反映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貌。2008年起,每年对全省90个县(市、区)进行全面的数据采集、分析与研究、排名公布。排名结果分送各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排名公布后,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高度重视。各地纷纷寻找差距,查找问题,调整工作重点,积极推进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强调,浙江要牢固树立服务群众意识,努力改善文化民生,要让群众在享受文化、参与文化、创造文化中增强生活的幸福感和安全感。我们将努力以创新的精神,从建设、管理、应用着手,全面推进浙江省公共文化体系建设的发展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