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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在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经验交流会上的发言
发布时间:2012-09-28 09:19 来源: 编辑:信息中心
信息来源: 2012-09-28

创建公共文化示范区,是列入十七届六中全会重要决定的具体项目。一年多来,自治区文化厅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组,加强指导和督促。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根据文化部的工作部署,高度重视获得第一批创建资格的来宾市的创建工作,额外补助1200万元工作经费,同时根据来宾市在创建过程中形成和完善的包括一栋综合楼、一个篮球场、一个舞台、一支篮球队、一支文艺队的“五个一”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经验,在全区14个市110个县(市区)大力推广。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省厅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家组分别指导,业务处室全面落实

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申报阶段,广西文化厅成立了以文化厅党组书记余益中厅长为组长的申报领导小组组长,统筹全区的申报和评审。

文化部下达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任务后,起草了《广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方案》,成立了由文化厅厅长余益中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推进示范区和示范项目的创建工作,负责培育、评审、推荐第二、第三批示范区和示范项目工作,成立了由图书馆、文化馆以及社会科学院、高校专家组成的专家委员会,下设综合专家组、图书馆专家组、文化馆专家组,指导示范区的创建工作,承担、完成示范区和示范项目创建工作中的制度设计研究。

2011年8月,余益中厅长率领厅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及专家组成员赴来宾市听取创建工作进展汇报,并做重要指示:按照国家的创建标准,逐条逐项具体落实,按时按质完成创建任务。在2012年3月和4月,余厅长分别向自治区分管副主席、主席汇报,帮助来宾市争取了示范区创建工作补助经费1200万元。

业务处室和专家组成员,认真研究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的工作任务和标准,对照来宾市的创建规划,分析来宾市的创建内容、存在的主要问题、形成典型示范的亮点,以书面或口头方式与来宾市创建办沟通。2012年初,在全年工作计划安排会议上,分管厅领导布置:社会文化处要把创建工作列入社文处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要以高度的责任意识和只争朝夕的精神全力投入示范区和示范项目的创建工作,以优异的成绩回报文化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关怀和支持,同时要求厅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参加检查督促工作,社文处人手不够的时候,厅纪检监察室派人帮助。

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社会文化处组织图书馆、文化馆和专家组在6月份对创建单位来宾市6个县区的文化馆、图书馆、部分综合文化站按照创建标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在检查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创建标准,要求来宾市以表格形式、以县(市区)为单位逐项填写达标、未达标、在建、未建、何时完成表格,以便掌握全面情况,便于下一步的工作指导和督促。

二、树立榜样,典型引路,推广示范区创建工作中逐步完善的村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广西获得第一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资格的是来宾市。该市是2002年12月28日成立的地级市,以农业为主,总人口256万人,市区人口20万人,2011年的财政收入只有47.66亿元。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来宾市党委、政府从实际出发,从基层出发,在建设城市的同时,从2008年开始,探索文化服务重心下移、服务下移、资源下移工作,从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着手,从广大农民群众喜好的体育运动、歌舞戏剧着手,开展一个篮球场、一个戏台、一栋综合楼、组建一支文艺队一支篮球队建设的“五个一”建设工程(因为与宣传部的“五个一”名称相重,文化厅余益中厅长总结为得求娱乐、求得知识、求得技艺“三求”工程)。截止2012年8月底,全市724行政村,建成综合楼750栋(部分建到自然村), 灯光篮球场939个,文艺舞台841个,组建文艺队941支、农民篮球队1145支。 

     (一)来宾市开展村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做法

  1.领导重视,超前谋划,建立制度,落实责任。2008年,来宾市委书记张秀隆、市长杨和荣等领导在多次深入到县、乡、村实际调研的基础上,先后三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以及文化建设专题会进行研究决定,从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实际需要出发,集中财力、集中力量加实施“三求”文化惠工程建设市委书记、政府市长亲自动员部署,市四家班子领导也纷纷行动,联系县(市、区)、乡、村检查指导,发动群众,各县(市、区)、乡(镇)各部门领导也都高度重视,相应成立机构,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建立了市领导联系县,县领导包乡,乡领导包村,村责任到人的四级工作责任制和部门联系到村的帮扶制度。

2.政府引导,群众参与,社会支持。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市政府压缩其他开支,想方设法安排了1500万元,主要用于统一采购篮球架和球场灯光设备配送给各行政村。各县(市、区)也克服各种困难,千方百计安排资金,确保投入。农民群众发挥了主体作用,以主人翁的姿态自愿让出土地,积极捐资捐物,义务投工投劳,使“三求”工程在农村得到前所未有的支持。兴宾区寺山乡乌慢村群众自愿捐款“三求”工程就达44万元;武宣县二塘镇甘岭村从一出生就双目失明的68岁老人覃仁中为了村里的“三求”工程建设,不惜捐出了不20元钱,在他的影响下,村里的5位五保户老人每人也捐了20元钱。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扩大影响。为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三求”工程的认识,来宾市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宣传造势。来宾日报、来宾电视台开设专栏,以评论、综合报道等方式对“三求”工程建设进行重点报道。通过宣传,使“三求”工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农民积极性高涨,全市形成了村赶村、屯赶屯的良好氛围。

4.因地制宜,实用为主,分类实施在规划布局上,来宾市按照“便民利民、合理布局、节约美观、重在安全、地方特色、因地制宜”的原则,使基础设施规划与整个村庄的新农村建设规划相衔接,选址上强调要在农民群众平常习惯集聚的地方。同时,根据农村原有的场地资源情况和土地资源情况,整合资源,利用原有的村委办公楼、闲置校舍,因地制宜,分类实施,该新建的新建。该改建的改建,该扩建的扩建,该翻新的翻新。

(二)学习来宾经验,全区开展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项目规模小、资金分散、整体规划缺乏、建设质量难以保证、运行管理维护难以持续、投资效益不高、土地资源浪费等问题,是村级社会事业建设的普遍问题。来宾市采取了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各部门整合资源建设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形成了融宣传教育、文化娱乐、信息服务、科学普及、卫生保健、计生咨询、体育活动于一体的综合平台,成了广大农民群众喜爱的文体、健身、学习、求医的农村社区广场。初步探索出一条后发展地区推进村级公共服务建设资源整合、效益提高的新路子,有力推动了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促进了乡风文明和谐。广西党委政府充分意识到这一典型示范作用,在来宾经验的基础上,统筹、协调和整合了自治区文化、体育、卫生、计生、科技、广电、新闻出版、住建等11个部门地项目、资金等资源,在全区启动了以文化为核心、集文化、体育、卫生等功能为一身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2010年开始,自治区人民政府将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范围,并列入个部门、各市县的绩效考评范畴,列入政府主席文化惠民工程的内容向人大、政协报告和承诺。2010年全区试行建设500个,2011年建设800个,2012年建设1200个,逐年增加,群众积极性逐年提高。

示范区创建工作,树立了地方的文化品牌,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素质。来宾市随着“三求”文化惠农工程的深入拓展,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城乡风貌改造、农村环境整治、村道路硬化建设、文化小广场建设、垃圾池建设全面推进,城乡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乡风日益文明,社会日益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