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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12-10-08 11:06 来源: 编辑:信息中心
信息来源: 2012-10-08

 

长春是一座年轻而美丽的城市,素有汽车城、电影城、森林城、科教文化城、雕塑城、绿色食品城等众多美誉,还是最具幸福感和最具人情味的城市。2011年初国家文化部、财政部启动了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长春抓住了这次为人民群众谋福祉的重大机遇。随着创建工作的深入和文化部举办的培训班、经验交流会,长春市对示范区创建工作的认识越来越深刻,将作为促进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奠基工程,作为繁荣发展地域文化、促进地域产业发展的里程碑,举全市之力共同推进,公共文化发展走上新台阶。

一、规划先行,各尽其责,全市掀起新一轮文化建设热潮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做好示范区创建也是这样。不打无准备之仗,制定一份详尽而有针对性的规划,会让创建工作更顺利。在创建示范区过程中,长春市制定了《长春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明确了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实施步骤以及政策措施,按照网络健全、结构合理、发展均衡、运行有效的要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城乡统筹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完善一个网络、构建三个体系、实施八个重点项目。规划还明确示范区创建的目标,即通过两年的创建实践,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善、具有长春特色、在全国中部地区具有示范作用的广覆盖、高效能、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总体目标。

落实规划,必须打破文化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必须建立起强而有力的组织支撑。为此,长春市成立了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任组长,11位市级领导和市政府秘书长任副组长,33个部门和县(市、区)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长春市委高度重视示范区创建工作,市委书记高广滨明确要求,借创建示范区的契机,在全市掀起新一轮文化建设热潮。市人大将示范区创建纳入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度三大议案办理事项,并专题视察示范区创建工作、听取工作报告。市政协成立课题组,组织由高等院校、社会研究机构、文教卫战线政协委员,分六个子课题,深入研究长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各县(市、区)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所有这些,都为示范区创建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和组织保障。

长春市还广泛动员,落实责任。市委、市政府召开了示范区创建工作会议,对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各县(市、区)也都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本地的示范区创建工作。为了把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创建工作任务分解表》,把百余项工作指标落实到35个单位和部门,明确了完成时限以及具体要求,与各责任部门签订了责任状,并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畴。

      二、突出重点,快速推进,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向跨越式发展

示范区建设不是点景工程、花瓶工程,其创建重点在各级各类基础设施建设,长春市作为一个超大型城市,基础设施要达到广覆盖、便民利民,必须下大决心、加大力度推进。为此,长春市把设施建设作为示范区创建的重中之重,以市区为重点,加强了市属、县区、乡镇、村四级网络建设,兴起了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热潮。

市属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水平关系到整个城市的文化发展,理所应当成为公共文化基础建设的重点区域,目前,长春市一批文化设施都在顺利推进中:孔子文化园建设进展顺利,将于今年9月28日孔子诞辰2563周年、长春文庙成立140周年之际举行竣工仪式;市博物馆建设启动;市朝鲜族群众艺术馆新馆建设项目完成了选址、设计、规划公示等工作,办理了土地划拨、规划审批等手续;市图书馆、市少儿图书馆正在维修改造中

与此同时,县区图书馆、文化馆建设也全面展开。长春市宽城区2100平方米的图书馆、榆树市万米文体活动中心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双阳区万米文体活动中心已完成建设任务,农安县2.9万平方米的文化活动中心主体完工,绿园区投资2000万元改建了4000平方米的文体活动中心,朝阳区正将2600余平方米的党校大楼改建成图书馆,南关区正在建设2500平方米的文化馆、改造区图书馆。

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文化活动室建设快速推进。截至目前,共建成乡镇综合文化站97个,占全部建设任务的100%;街道综合文化站50个,占全部建设任务的71%;100平方米的社区文化活动室280个,占全部建设任务的70%;村文化活动室1040个,占全部建设任务的61%。

        三、突出“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理念,努力提高城乡居民的文化生活质量

     示范区创建的最终目的是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质量,而这种质量不仅建立在完备的基础设施建设上,还应该拥有高标准的公共文化服务质量。

     2011年2月,文化部、财政部下发了关于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文件。在长春,不仅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街道)文化站全部实施免费开放,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生活也贯穿全年。长春市每年放映公益电影2万余场,而随着“书香长春”阅读活动广泛深入,贯穿全年的“唱响长春·共筑家园”主题文化活动已经举办1000多场。今年,长春举办了“迎新年”民族风情专场演出、元宵节新春秧歌大赛、全家福照片展、朝鲜族传统文体活动、大学生广场系列演出等群众性文化活动,现已组织广场文化活动120场。成功举办了第11届中国长春电影节、青少年艺术系列大赛、少儿文艺调演、评剧艺术周和儿童剧艺术周。组织“情暖万家”公益演出80场、艺术精品系列演出1场,举办公共图书馆讲座52场。结合农博会等大型展会,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延伸公共图书馆服务,建立图书分馆15个,开通了长春数字图书馆,正在筹建社区等基层电子阅览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得到推进。

     不仅如此,即使是在大型文化节庆活动中,文化惠民也成为长春始终关注的问题。例如,在长春电影节期间,举办了电影歌曲大家唱、“精彩电影惠万民”系列活动,实行优惠票价,让更多的观众参与到电影节的活动中。在书博会期间,为低保户、新疆班学生、贫困大学生等发放价值800万元的购书卡,并开展多项服务民生项目:包括阅读扶助、向市民免费发放健康类图书、市民购书优惠等活动,使广大市民充分享受文化建设的新成果。

公共文化活动的开展,必然要有公共文化产品供给的不断扩大。长春市加强了舞台艺术创作,今年组织创作话剧、评剧剧本5部,创作杂技综艺晚会1台;继续实施“经典剧目抢救恢复工程”,复排了评剧《秦香莲》、《小姑不贤》等一批传统剧目,开展“戏剧星期六”青年实验话剧系列演出活动;建立了长春数字化学习港、书香长春学习网,发放阅读卡13万张,市民可通过网络阅读超过200万种电子图书。

     农民工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力量,其文化权益保障工作受到了长春市的高度重视。长春下发了《关于加强对农民工文化权益保障的通知》,城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免费向农民工开放,各公益文化单位通过多种形式,把文化发展成果送进工地、送到农民工身边。把城区农民工子弟学校纳入图书分馆和文化馆重点辅导培训的范畴,使他们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公共文化服务。组织开展庆祝建党91周年农民工专场文艺演出,重庆街道北安社区还被评为全国农民工文化建设先进单位。

 四、加强人才和资金保障,示范区创建得到有效支撑

      近年来,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文化设施进一步完善。相对而言,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依靠力量,基层人才队伍整体水平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要,而且这个矛盾越来越突出。这个问题在长春市也普遍存在,通过提高基层人才队伍的素质能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水平,已经成为长春市文化工作的重头戏之一。长春市制定了《加强县级和城乡基层单位宣传文化工作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基层文化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意见。充实基层文化工作者队伍,为社区配备文化工作人员308名,为700多个行政村配备了文化专干。目前,全市5个城区有各类文体协会304个、社区文体团体1350支、文化志愿者5万余人。制定了《长春市基层群众文化队伍培训计划》,面向乡镇综合文化站骨干、社区文化专干、村文化活动室负责人、欢乐庄稼院热心人、文化志愿者、业余文艺团体骨干开展了文化培训工作,现已培训8期1000余人次,基层文化工作者队伍数量得到了充实,素质得到了提高。

不仅得有人才保障,资金保障也是公共文化建设的重要部分。长春市各级财政部门加大了对创建示范区工作的财政支持,现在,市直文化设施建设大约需要6亿元,市财政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逐步支付;各县(市、区)基本落实了城区人均1元、农村人均0.5元的群众文化活动经费,落实了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场所免费开放的资金;市直公共图书馆购书经费由550万元增加到1500万元,并纳入市财政预算;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等地方配套资金得到落实;市直群众文化活动经费投入不断加大,去年达到700万元。国家拨付了400万元的示范区创建启动经费,市财政拟匹配1000万元创建资金用于示范区攻坚战,示范区创建经费基本得到保障。

五、努力探索制度设计研究,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引向持续可深入

制度设计工作是推进文化建设的重要保障,是建立文化事业发展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也是国家示范区验收的前置条件。但是对于很多地方而言,它还是新事物,究竟该如何开展好这一项工作?作为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长春市把制度设计研究工作作为示范区创建的重要内容,坚持制度设计与示范区创建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提前验收。

 建立组织机构。长春成立了由副市长吴兰为组长、市长助理阎玉华为副组长,由市委市政府政策研究室、市社科院、市财政局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共同参加的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市文广新局、市委市政府政策研究室、专家学者和一线工作者共同参加的课题组。

制定制度设计研究方案。长春市确立的课题是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参与机制研究,他们制定了《长春市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参与机制研究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实施步骤,确立了制度研究工作的总体思路。

撰写课题研究大纲。召开了长春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制度设计研讨会,完成了《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参与机制课题研究大纲》(讨论稿)的撰写工作。

形成制度设计成果。出台了《加强县级和城乡基层单位宣传文化工作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起草了《关于加快我市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意见》和《关于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若干意见》。

六、加强过程管理,扎实推进示范区创建    

      示范区创建结果重要,过程更重要。为了加强创建过程的管理和创建标准的统一,长春市制定了关于过程管理、国家补助资金使用、宣传、信息报送、队伍培训、考核等制度,制定了公共电子阅览室配置标准、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文化活动室建设标准等规范,通过严格的过程管理和统一的创建标准规范了创建实践。

开展督导、调研活动,推进各县市区的创建工作。先后组织两次大规模的督导检查和调研活动,深入到14个县(市、区)、开发区,检查了8个图书馆、6个文化馆、22个街道综合文化站、34个乡镇综合文化站、49个社区(村)文化活动室、8个室外群众文化活动点,了解情况、分析问题,确立了推进创建工作的基本思路。

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形成良好的创建舆论氛围。编辑示范区创建工作简报29期,出版《长春文化》6期,在长春文化网上设置了专栏。文化部网站、吉林省文化厅网站等采用长春市示范区创建信息100余条,《吉林日报》、《长春日报》等报道长春市示范区创建工作80余次,还在《长春日报》开设了“新春送祝福、文化在行动”专栏,组织长春市主流媒体开展了示范区创建基层行宣传活动,发表8个系列报道。印发了《长春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宣传册》1万余份,《致广大市民朋友一封信》20余万份,不仅在各种大型会议进行宣传,而且在各社区、乡村、学校、企业等进行张贴,并通过媒体进行宣传,营造了良好的创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