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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12-10-09 09:52 来源: 编辑:信息中心
信息来源: 2012-10-09

 

喀什地区自2011年6月被批准为第一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地区,我们倍感荣幸,并将荣誉化为动力,根据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结合本地实际,整合本地文化资源,加快文化事业建设,并不断摸索和总结经验,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同时,喀什地区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打造文化强区,实现喀什文化事业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现就喀什地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做一汇报。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领导重视,措施到位是做好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基础。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五个到位”,真正把创建目标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事,确保各项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健康推进。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我区各级党政高度重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地委、行署提出了建设文化强区的战略目标,地区及各县(市)将创建工作列为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打造文化强区的重要内容和主要抓手。今年8月,喀什召开“地委文化工作会议”,地委书记程振山做重要讲话,讲话中认真总结全地区文化建设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深入分析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文化建设工作,重点提出要抓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坚持以政府为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骨干,以保障各族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为标准,着力构建覆盖全地区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让各族群众广泛享有方便快捷、免费或优惠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二是组织领导到位。2011年7月,地区成立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行署主要领导任组长,地委、行署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地区财政局、发改委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成立专门工作办公室。各县(市)也成立了示范区创建领导小组,为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建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自2011年以来,地委、行署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带领有关方面同志,深入基层文化单位调研,就推进喀什文化强区建设和示范区创建工作,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具体指导,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今年2月,地区召开宣传文化工作会议暨示范区创建工作推进会,对进一步搞好创建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9月,在对口援助省市上海的大力帮助下,喀什地区召开“上海·新疆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交流活动”,为喀什地区示范区创建工作提供宝贵的经验。

三是规划措施到位。地区及各县(市)根据创建示范区西部标准,结合当地文化发展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创建规划。地区在制定创建规划中,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的建议,两次报自治区文化厅征求意见。为确保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我们本着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易于实施、便于操作的原则,提出了着力实施“八项工程”和扎实推进“十个覆盖”的总体要求。“八项工程”即:阵地设施工程、文化惠民工程、主题活动工程、特色精品工程、遗产保护工程、人才素质工程、机制创新工程、安全稳定工程。“十个覆盖”即:文化设施覆盖城乡、文化创建覆盖城乡、报刊图书覆盖城乡、文艺演出覆盖城乡、文化活动覆盖城乡、广播电视覆盖城乡、电影放映覆盖城乡、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覆盖城乡、文化市场监管覆盖城乡、文化工作队伍覆盖城乡。各县市和单位都层层制定了创建工作规划,确定了创建目标、任务和重点,提出了实施规划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四是责任要求到位。地区领导与各县(市)领导签订了创建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创建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将创建具体项目层层落实到各创建单位,目标任务分解到人。地区及各县(市)专门成立制度设计研究小组,制定《制度设计研究方案》,聘请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李国新等省内外知名学者为特约专家,召开制度设计研究座谈会,逐步开展制度设计研究工作。并在人员有限的情况下,抽调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示范区创建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等,为示范区创建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为不断规范示范区创建工作,地区及各县(市)建立了督导检查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信息宣传工作评分等一系列制度,明确创建各项工作的考核管理办法和奖惩措施,以推动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健康进行。

五是资金投入到位。2011年以来,喀什地区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和对口援疆省市资金用于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据统计,2011年以来,全区共投入文化建设资金50090.9万元,其中: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投入40019.7万元,文化设施设备配置投入1938万元,全区开展文化活动投入3415.2万元,地县十三个艺术表演团体政府购买演出经费310万元,地县各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乡镇文化站、行政村、社区文化室免费开放经费4408.2万元。仅地区财政去年底一次性增拨地区图书馆购书经费50万元。各县市图书馆拨放图书购书经费260万元。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坚持以点带面,加大工作力度,围绕“三个突出”全面推进示范区创建工作。

一是突出主题。喀什地区是维吾尔族聚居区,少数民族群众大多信仰伊斯兰教。开展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重点是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使我区文化建设更好地服务于喀什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我们紧紧围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这一主题、围绕实现两大历史任务来搞建设、搞活动、搞创作、搞管理,通过示范区创建,特别是农村基层软硬件建设,广泛深入地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淡化宗教氛围,让更多的群众转变观念,了解更多的政策信息,享受到更多的现代文化,为实现喀什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打好思想基础,提供精神动力。

二是突出民生。喀什地区农村人口占全区总人口的80%以上,占到全疆农村人口的四分之一,在示范区创建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突出民生,着力解决各族群众特别是农牧民群众看书、看报、看演出、看电影,看电视等基本公共文化需求问题。无论是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文化产品供给服务,还是群众文化体育活动、文艺创作演出等,都以基层为重点,着力反映基层群众的生产生活,努力满足基层群众的所需所求。2011年,全地区新建阅报栏1170个、为乡村文化站赠送图书及音像制品189.2万册,新疆农民画年历60.8万张,开展文艺下基层演出2677场次,观众198万人次,切实做好“文化扶贫”。

在创建工作中,我们积极引导群众特别是农牧民在享受文化的同时实现传承文化、自办文化,让文化成为各族群众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去年下半年来,全地区已组建了292个基层农牧民文艺演出队,其中,乡镇业余演出队167个,业余演员3407人,行政村农民演出队80个,业余演员1237人,社区文艺演出团队46个,业余演员达1021人。为加强基层文化工作,还组织开展选拔培育“文化带头人”活动,以点带面,活跃基层文化生活。

今年4月—7月,为让广大基层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喀什地委宣传部、喀什地区文体局先后联合下发《关于下发<进一步活跃基层群众文化生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在全区开展“百乡千村巡回演出”活动的意见》、《关于在全区农村牧区开展“幸福家园?快乐乡亲”百日群众文体竞赛活动的意见》,活动时间至10月底。要求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开展具有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不断丰富群众文化舞台,从而建立常态化、长效性和可持续性的群众文化活动工作机制,并要求地、县(市)两级文工团和乡镇业余文艺演出队,按照“重在农村、热在基层、乐在群众”的原则,下乡进村为农牧民群众演出共计达到3000场次,更好地为基层群众提供便利的文化服务。

三是突出特色。喀什地区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瑰宝众多。开展示范区创建工作要重点扶持当地特有的文化资源,突出地域特色、民族特色。地区及各县(市)利用丰富的文化资源,积极开展品牌特色文化活动,形成了一批文化品牌。全地区连续举办“诺鲁孜节”活动、“民间文化艺术节”,莎车县举办“十二木卡姆艺术节”,泽普县举办“红枣节暨金湖杨文化节”,麦盖提县举办“刀郎木卡姆艺术节”,叶城县举办石榴花节,岳普湖县举办达瓦昆沙漠风光旅游节,疏勒县举办军民“庆丰收”文体系列活动,英吉沙县举办摘杏节、杏花节,塔什库尔干县举办“肖贡巴哈节”等节庆活动。 喀什地区连续十年被授予“自治区百日广场文化活动组织奖”,连续四年被授予“自治区乡村百日文体活动竞赛组织奖”。

三、立足区情,注重实效

    坚持公共文化的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针对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状况,把握重点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做到“五个强化”,注重创建实效。

一是强化阵地建设。搞好地、县、乡、村文化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不断改善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条件。在国家和自治区的关心支持下,全地区8个县(市)建成文化艺术中心,喀什地区率先在全疆实现了乡镇建成标准文化站的目标,并为每个文化站配备了10万元的设备。行政村和社区文化室项目建设全面启动,全区2297个行政村,已有911个村、社区已建成标准文化室,并为行政村、社区文化室配备320万元设备,2012年全地区新建1538个行政村(社区)文化室项目、资金已经下达,建设项目将于2013年内完成。届时,全区将实现乡镇、村(社区)文化设施100%全覆盖。

二是强化服务能力。搞好文化工作队伍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全地区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讲座、建立各种规章制度等提高公共文化服务场所人员队伍素质和服务意识。地区采取统一招录公益性岗位人员等方式招聘优秀专业人才,解决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人员年龄老化、专业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切实提高全地区公共文化人才队伍的服务能力。2010年以来,我区已先后选派近百名文化系列各专业人员去内地重点院校进行脱产培训,极大提高了全区专业队伍水平。今年6月,地区举办为期一周的乡镇文化站站长培训班,全区12县市的200余名文化站站长、业务骨干人员参加培训,有效提高了基层文化骨干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三是强化资金管理。为加强和规范示范区创建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提高资金规划安排的科学性和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确保专款专用,发挥效益,地区文体局和地区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下达地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补助经费的通知》,明确资金使用范围,要求各县(市)必须将专项经费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建各项工作中,不得截留、挪用或他用。

四是强化宣传工作。为扩大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影响力,动员全社会关注、支持示范区创建工作,地区及各县(市)制定《宣传工作方案》,明确宣传内容与方式,提出“宣传标语口号”,通过报纸专版、电视、网络宣传,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报道,据统计,自创建工作启动以来,全地区共编辑整理示范区创建工作信息24期。

五是强化督导检查。地区及各县(市)多次召开示范区创建工作推进会,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全面了解,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地区还安排专人前往各县(市)及相关单位对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实地检查督导,确保创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4月11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及“两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督察组一行来喀什地区,就喀什地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及“两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参加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几点体会

1、通过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进一步加深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的认识和理解。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就是结合当地实际,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在满足群众基本文化需求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网络健全、结构合理、发展均衡、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广覆盖、高效能,为构建基本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实践示范和制度建设经验。

2、通过示范区的创建,有效地得到了全区各级党政的支持和重视,各相关部门、单位形成合力,引导全民共同关注文化、参与文化建设,加快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的步伐。

3、通过示范区创建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网络建设,逐步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改善设施设备条件、广泛开展文化活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现地、县、乡、村文化网络基本建成健全,为各族群众提供便利文化服务,

4、开展示范区创建工作,将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制度研究积累经验,形成研究成果。如喀什地区制定的课题研究的题目:公共文化服务对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的作用,如何更好地发挥农牧民文艺演出队的作用等。

5、通过示范区的创建,得到中央创建示范区资金支持1200万元。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地委、行署坚强正确的领导下,在上级文化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深入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变化变革,勇于担当,扎实做好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各项工作,务求实效,团结奋进,为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文化强区,实现喀什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