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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推进公共文化示范区建设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12-10-09 09:59 来源: 编辑:信息中心
信息来源: 2012-10-09

 

 

 当前,首都文化发展正处于黄金期。加快北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已经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发挥首都文化建设示范引领作用的重中之重。在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首都文化大发展的实践中,北京市文化局把大力推动公共文化发展作为第一职责,优先谋划、优先安排、优先实施。这既是坚持文化自觉的使命,也是推动首都科学发展的重要内涵,是形成文化软实力的根基和基石,是首善之区的重要支撑。

 在国家文化部的大力支持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入十二五时期,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得到了有效保障,实现了“四个全覆盖”,即实现了全市四级公共文化设施基本全覆盖、基层文化设备配备全覆盖、基层文化活动经费全覆盖和文化惠民服务全覆盖。每年仅文化法定支出就达20亿以上,年均增速达12%。截止今年3月份,目前已确定的市级公共文化事业经费达5.3亿元。

一、创建示范区和示范项目工作情况

根据创建规划,示范区和示范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为了做好创建工作,市文化局启动推进了以下工作:

一是成立了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根据文化部申报要求,成立了朝阳区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创建工作办公室,成员包括文化局、财政局,朝阳区委、朝阳区政府等相关部门。督导组设在市文化局。专家委员会采取首席专家制度,首席专家由文化部指派,专家来自首都公共文化领域的学者和管理者。东城和大兴两个示范项目也分别成立了相应机构,开展创建工作。

二是早启动早部署。文化部在酝酿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之时,我们就提前着手做好准备工作。下达正式通知后,我们立即召开了2011年全市公共文化工作会,专题部署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在山东青岛会议上,文化部社会文化司与市文化局、朝阳区政府三方共同签订了协议书。

三是抓好指定课题研究工作。根据文化部规定,示范区建设要以理论为依据,指导示范区全面建设。指定北京市的课题是《政府公共文化主体地位研究》。为了支持朝阳区做好课题研究工作,在计财处的支持下,为朝阳区文委争取了专项课题经费。由朝阳文化馆委托北京大学,实施课题研究。为了确保课题按时完成,我们制定了每月例会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定期邀请文化部首席专家莅临指导。目前,课题初稿已基本完成。

四是做好经费保障工作。文化部给予每个示范区400万元扶持经费,每个示范项目50万元。市财政决定给予朝阳示范区3000万元支持,其中2011年已拨付1500万元,2012年再拨付1500万元;2011年已分别拨付东城区和大兴区各25万元,2012年将各拨付100万元。总经费达3750万元。

五是加强制度管理和任务分解。为了规范示范区和示范项目创建工作,我们先后向三个创建单位转发文化部关于《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过程管理几项规定》等一系列文件,要求示范单位严格按照文化部规定,做好经费使用和管理工作,还制定了《北京市创建朝阳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督导检查办法》等文件。同时,要求创建单位对照文化部东部建设标准,对105个指标进行分类分解,逐项实施,做到项目到人,责任到人。

六是注重培训工作。本届创建示范区和示范项目工作是首批,各项工作都从头做起。为此,文化局组织派出三个创建单位的主管副区长、主任、主管主任、科长共计20人参加了培训。朝阳区委书记陈刚同志亲自参加市长培训班,并做了主题发言,介绍朝阳作法和经验,引起强烈反响。通过培训,大家提高了认识,增强了紧迫感和责任感,对示范区和示范项目的理解也更为深入,为快速推进工作提供了智力支持。

七是做好新闻宣传工作。为了扩大创建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我们组织专人负责新闻宣传,制定了宣传计划,定期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网、宣传信息快讯上,以新闻和信息的形式宣传工作进展情况。同时,还要求三个创建单位制定了专项宣传计划,利用首都各大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扩大影响。

东城区和大兴区荣获示范项目创建资格后,两个区政府不断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和措施,加大示范项目创建力度,各项任务稳步推进,示范项目日益完善,示范效果逐渐显现。这两个示范项目有以下四个特点:

第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示范项目公布后,东城区和大兴区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区文化委以此为契机,将示范项目推进工作摆在今明两年工作的首要位置,带动全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第二是,成立领导机构,明确责任。东城区和大兴区都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区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委办局、各街道任成员,落实示范项目的创建工作。聘请文化部专家担任顾问,负责指导创建工作。办公室下设5个执行机构。做到“三明确三到位”,即明确项目目标、明确项目内容、明确第一责任人;进度到位、责任到位、考核到位。将工作内容层层落实到到责任单位,全力保证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第三是,专项经费有保障。东城区要投入8亿元,保障示范项目创建任务,巩固加强五种公共文化资源供给方式,构建起东城区公共文化资源分类供给体系。这五种分别是政府直接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政府设置公共机构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政府通过扶植社会机构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政府直接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政府组织文化志愿者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大兴区今年要投入600多万元升级改造社区文化室,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空间拓展方式。

第四是,加强制度保障。为了保证示范项目的顺利推进,东城区出台了《关于推进创建国家公共文化体系示范项目的指导意见》、《转发区文化委区财政局创建国家公共文化示范项目的文件》等一系列相关文件;大兴区下发了《大兴区益民书屋检查验收实施方案》、《2011年大兴区电影公益放映实施细则》、《大兴区电影公益放映补贴使用发放登记上报制度》和《2011年共享工程考核方案》等文件,促进对公共文化设施的合理使用与规范管理。

示范项目在区政府和区文化委的大力推动下取得了成绩,但还有些地方需要加强和改进。

 二、全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运营情况

全市四级公共文化设施平均覆盖率达到了98.78%,其中:市级文图两馆覆盖率100%;区县覆盖率100%,42个文化馆图书馆,除两个达到国家二级馆外,其余均为国家一级馆;街乡文化服务中心142个、覆盖率98.6%,乡镇文化站178、覆盖率100%;社区文化室2465个、覆盖率92.5%;行政村文化室3910个、覆盖率99.16%,实现了农村地区文化设施全覆盖。基层街道乡镇和社区行政村覆盖率平均达到97.57%,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实现“村村通”,公共图书馆计算机信息服务网络覆盖全市。

为了保障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正常运营,市财政每年给每个区县设施维护运营费100万元;给每个社区行政村5000元至15000元的文化活动经费,给每个街道乡镇5万至10万元文化活动经费,全力保障基层群众日常开展文化活动。依托硬件设施,全市已经形成了市级品牌、一区县一艺术节、一街乡一品牌,一社村一团队的梯级品牌活动架构,确保周周有活动,月月有比赛。面向农村等基层的公益品牌演出,每年平均达到1万场。为了规范服务,提升服务水平,我们先后出台了《北京市图书馆条例实施办法》、《北京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标准》(试行)、《北京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服务规范》(试行),启动实施了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服务评价机制,推动提高设施的使用效率。

三、全市基层文化队伍建设情况

截止2011年,全市四级群众文化组织员共计12929人。其中市、区县文化馆图书馆(含国图)3590人,街道乡镇和社区村9339名。319个街道乡镇文化站共有群众文化组织员911名,35%所学专业与文化艺术相关,60%接受过文化专业培训,50%为专职,93%会操作计算机。6604个社区村文化室级有8428名,22%所学专业与文化艺术相关,44%接受了文化专业培训,31%为专职,81%操作计算机全市四级公共文化服务文化组织员队伍初步建立。但是,专业技能、年龄结构有待优化,专业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

为了加强全市基层文化队伍建设,我市出台了《北京市编办关于加强街道乡镇文化服务机构建设的通知》、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等6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地方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对基层文化队伍的财政保障、编制数量、岗位责任、绩效考核等进行了规定。今年,我们将着重推动两方面工作:一方面是,与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共同推动建立7000名专职群众文化组织员队伍;第二方面是,实施每年一度的基层文化队伍千人培训计划,分批分年度,加强培训力度,提高基层文化队伍的文艺技能和政治理论素质。

四、全市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情况

作为全国公共电子阅览室免费开放首批试点的9个省份之一,北京市分中心根据文化部配置运行要求,积极开展公共电子阅览室试点工作。五家试点单位为:东城、怀柔区支中心,朝阳区奥运村街道、东城区东华门社区,怀柔区渤海镇马道峪村电子阅览室。主要功能有:互联网信息浏览与查询服务,电子文献阅读服务,信息资源导航、检索服务,影视欣赏健康益智类游戏等休闲娱乐服务,与计算机网络应用有关的各类学习、培训服务等五大功能。中央、市、区县三级财政共投入339.54万元,配备了电脑、电视机等设备,接通了多个数字资源平台。

一是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拟定了《北京市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试点工作方案》。二是多途径供给数字资源15TB,接通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北京农村远程教育、农村数字电影放映等多系统,共建共享优秀数字资源。三是制定了《电子阅览室管理规范》,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公益性、实行免费开放、使用方法、开放时间、实名登记等制度,加强网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