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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推进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工作小结
发布时间:2012-10-10 09:33 来源: 编辑:信息中心
信息来源: 2012-10-10

创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示范项目,是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整体水平的一项重要战略措施,是各级政府履行公共文化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2010年初,文化部、财政部共同开展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之后,我区经过积极准备和认真申报,鄂尔多斯市在为全国31个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单位之一。根据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文社文发〔2010〕49号)有关要求,结合创建任务、创建内容和西部地区创建标准,我区积极推动示范区创建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 成立相关机构,提供组织保障。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自治区文化厅、财政厅共同组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示范区的创建工作,在文化厅社会文化处设立创建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要求,我区鄂尔多斯市也专门成立了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领导小组,及时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制度设计研究方案》,成立了鄂尔多斯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专家组,明确了15个制度设计研究方案,并确定课题研究承担单位,特邀国家、自治区专家担任顾问。专家组针对鄂尔多斯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围绕如何为偏远农牧区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如何建立公共财政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投入的长效机制等课题深入开展制度设计研究。目前, 经过大量认真细致的工作,形成了符合鄂尔多斯地区实际,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课题研究方案,取得阶段性成果,初步形成了“城乡统筹,推进农牧区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等4个重点研究报告和制度草案。

(二)加强沟通指导,研究解决问题。2012年7月下旬,杨志今副部长出席“第二届中国呼和浩特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艺术节”开幕式和“全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座谈会”期间,深入鄂尔多斯市图书馆、博物馆以及东胜区罕台镇进行调研,听取公共文化建设、文化共享工程服务情况汇报,对该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果给予肯定,要求鄂尔多斯市抓住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大好契机,构建结构合理、发展均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部领导的要求和鼓励,有力地推动了该市示范区创建工作。此前,为保障示范区创建工作顺利进行,2010年以来,自治区文化厅分管领导、社会文化处有关人员多次深入鄂尔多斯市进行实地指导, 听取当地关于示范区申报创建和课题研究进展汇报,考察部分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与市政府、文化局就示范区创建和课题研究进行探讨和交流,比照国家西部区示范区创建标准,结合已有基础条件,实事求是地分析自身的优势和劣势,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厅领导多次强调,鄂尔多斯市作为自治区唯一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建示范区,在实现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要利用示范区创建有利时机,提升文化整体实力,实现文化全面繁荣,并要求该市细化时间表、路线图,形成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和前瞻性的实施方案,保证创建所需经费、人员、项目、政策,将责任、措施落实到位。要及时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特别是要重视硬件基础较差旗县的实力提升工作,对于公共文化服务覆盖成本较高的边远牧区,要加大投入,采取“送”和“种”结合的方式尽快破解难题。要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提高公共服务覆盖率、达标率和群众满意率,在总结该多年来实施小康文化工程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大胆创新,形成亮点,突出特色,打造品牌,真正起到示范区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三)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整体质量。我们认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示范项目创建工作,是“十二五”文化部门一项重要战略任务和全局性工作,深入推动此次工作,对于提升我区公共文化整体服务能力,实现内蒙古由文化大区向文化强区跨越具有积极重要的意义。今年6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首次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会上,自治区文化厅对下一步示范区和示范项目创建工作进行部署,指出第二批国家示范区和示范项目即将启动,各地要对照国家西部创建标准,全面分析自身文化特色和资源优势,积极做好各项申报准备工作,以此推动当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整体建设上台阶、提档次。鄂尔多斯市也向与会代表介绍了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进展情况。今年8月,自治区文化厅又召开全区农村牧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经验交流会议,再一次对示范区和示范项目创建工作进行部署和强调,要求各盟市认真准备申报工作,特别是要做好示范项目的论证确立、申报推荐和文本撰写,力争在全国第二批示范区、示范项目申报工作中取得新突破。

(四)加强检查督促,确保创建成果。为推动配合鄂尔多斯市示范区创建工作,自治区文化厅多次联系有关媒体赴该市进行采访报道,特别是对该市在自治区率先开展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文化户评估达标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要求该市认真总结评估经验,并适时在全区进行推广。3月12日,文化部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和“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督查组赴鄂尔多斯市进行实地督查。自治区文化厅乔玉光副厅长和鄂尔多斯市分管领导就有关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报。督查组实地考察了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文化馆、图书馆,2个苏木乡镇综合文化站,2个城市社区、3个乡镇、嘎查(社区)。详细了解了乌审旗牧区特有的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在噶查村文化室下面以文化户和“文化独贵龙”为中心的公共文化服务圈。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督查组与自治区文化厅、鄂尔多斯市的有关领导、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课题组专家进行了探讨,认为鄂尔多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示范区创建的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已取得显著成果:一是创建工作扎实。市政府办公会多次研究创建工作,进行任务分解、签订各旗(区)的创建工作责任书,认真督导检查,有力地推动了创建工作的进展;二是投入力度大,队伍建设措施得力。两年中投入11.8亿进行文化建设,免费开放经费全部到位,并建立了奖励资金。制定计划、开展培训,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三是基本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市、旗(区)、苏木乡镇、社区(嘎查、村)、文化户和“文化独贵龙”五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四是课题研究和制度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重点课题“城乡统筹,推进农牧区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已初步形成4个研究报告和制度草案;五是形成了具有民族和地方特色的群众文化活动体系。

二、存在问题

一是我区鄂尔多斯市抓住创建国家示范区有利时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了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特别是公共文化单位普遍配备流动文化车,大大提高了全市流动文化服务能力和覆盖率,但在数字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等方面仍与国家要求有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是受经济实力、工作基础、自然环境等诸多因素影响,在鄂尔多斯成为首批全国示范区创建单位之后,我区目前其余11个地级市因与国家示范区的标准有明显的差距,示范区的申报工作面临较大困难。

三、今后打算

一是总结经验,发挥示范性。继续全力协助鄂尔多斯市完成示范区创建工作,并配合文化部做好相关验收工作,进一步总结鄂尔多斯市的创建经验,召开自治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现场会议,以公共文化建设创新性、设备达标率、服务覆盖率等为主要内容,总结鄂尔多斯市的示范区创建经验,以会代训,全面部署和推动内蒙古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和示范项目创建工作。

二是确定重点,发现亮点,积极培育和创建项目,力争成功申报国家第二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以增补我区没有示范项目的空白。

二是积极协调自治区财政部门,制定适合我区实际的创建标准和办法,适时开展自治区级公共文化示范县和示范项目申报命名工作,以提高内蒙古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整体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