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文化部banner嵌入
当前位置: 公共服务司
公共服务司
文化部检查组完成对湖北省黄石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工作验收工作
发布时间:2013-07-11 14:12 来源: 编辑:信息中心
信息来源: 2013-07-11

  2013年6月25-27日,文化部检查组对湖北省黄石市示范区创建工作过程及成效进行了实地检查。专家组查阅了创建工作相关资料,随机选取并实地考察了黄石市图书馆、黄石市群艺馆、黄石港区凤凰山社区、下陆区青龙山社区、大冶市保安镇文化分馆、大冶市金牛镇文化分馆、大冶市文化馆、大冶市图书馆等文化场所,现场了解了各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组织与经费支撑、活动开展、服务绩效等方面的情况,听取了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交流。 

  黄石市自创建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示范区创建工作,措施得力,工作扎实,服务基层,取得一定成绩市财政连续三年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为创建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撑。针对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基础薄弱的现状,黄石市先后新建市图书馆新馆、博物馆新馆、群艺馆新馆、黄石大剧院、科技馆、体育馆等13个场馆,形成了功能齐备的市级公共文体设施。启动7个县级文化馆和图书馆新建工程,今年将全部竣工。新馆建成后,市县两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面积将从2010年的3.85万平方米,增加到9.72万平方米,增加1.5倍。设立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安排经费500万元,用于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购买、鼓励文艺创作生产安排群众文化活动专项经费,城区财政按人均1元、县级财政按人均0.5元安排群众文化活动 

  黄石市在创建过程中,形成了一些典型经验,在面临转型的资源枯竭型城市中具有一定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的做法和经验。一是制度建设卓有成效,推动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出台了地方综合性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制度《黄石市公共文化促进管理办法》该办法针对目前地方性公共文化服务领域面临的共性问题,内容涵盖公共文化服务的设施网络建设、供给与服务、组织支撑、资金人才和技术保障、考核评估、激励政策等8个方面,对地方公共文化机构依规开展服务进行了大胆有益的探索。二是建立了“文化黄石e点通”基层服务平台将黄石文化相关的数字资源整合在一起为公众提供多样化、便捷式服务。三是建立公众参与文化政策决策机制,实现文化决策民主化。印发《黄石市公共文化服务机构重大决策的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市、县两级“三馆”均制定了咨询论证制度,在新馆建设、装修、老馆改扩建工程以及开展大型文化活动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中,组织社会各界代表进行咨询论证46次。在重大决策活动、政府拟购买重大文化服务项目时,召开群众听证会议。是建立了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机制,调动了各方面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采取税前减免、广告赞助、命名表彰等多项政策,激励社会各界参与公共文化事业发展。一年来,已经吸纳社会资金近2.5亿元。建立了联合服务机制,推行“五务合一”改革。将分散在不同部门的文化资源和项目进行有效整合,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党务、村务、服务、商务、事务”之中,将文化娱乐室(老年人活动中心)、图书阅览室(农家书屋、四点半学校)、电子阅览室等文体活动场地纳入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统筹建设管理。 

  为巩固黄石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已经取得的成果,提升创建工作质量和效能,专家组对黄石市下一步加强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工作提出以下建议一是要加大对国家贫困县阳新县扶持力度,改变该县公共文化设施仍较落后的现状,推进城乡文化一体化。 二是要完善各项制度建设,探索新的制度设计,进一步发挥在制度建设上的示范作用。 三是要进一步探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的长效保障机制。特别是研究中部地区共有的投入不足、公共文化机构运行困难问题,加大保障力度,切实发挥现有公共文化设施的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文化产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