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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第一批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集中评议汇报材料
发布时间:2013-09-16 15:16 来源: 编辑:信息中心
信息来源: 2013-09-16

  鄂尔多斯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南部,与晋陕宁三省区接壤,辖7旗1区,总面积8.7万平方公里,总人口200万,其中蒙古族19万,是国家规划的呼包鄂榆城市群的重要组成部分。鄂尔多斯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是蒙古族传统文化、风俗和礼仪保存最为完整的地区之一,成吉思汗祭祀、鄂尔多斯婚礼等被列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鄂尔多斯资源富集,全市探明煤炭储量1930亿吨,占全国的13.6%;天然气储量2.65万亿立方米,占全国的1/3左右,是国家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 

  历史上,鄂尔多斯比较贫穷落后。进入新世纪特别是“十一五”以来,在党中央和自治区的正确领导下,鄂尔多斯市抢抓西部大开发等一系列重大机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推进富民强市进程,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发生了巨大变化。2012年,全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3656.8亿元,位列全国地级市第32位;财政总收入820亿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75.5亿元,位列第24位;固定资产投资2570.6亿元,位列第25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140元,位列第19位;农牧民人均纯收入11416元,位列第46位,综合经济实力进入全国地级市中上游行列。我市先后荣获全国投资环境百佳城市、全国最安全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荣誉称号,被中央列为改革开放30年十八个典型地区和全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五个典型城市之一。 

  近年来,鄂尔多斯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大力实施文化强市战略,加快推进文化改革发展,文化建设取得丰硕成果。特别是2011年5月,我市启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以来,在文化部和自治区文化厅的指导下,认真落实创建规划,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真正使创建工作成为推动城市发展、提升城市品位、普惠城乡居民的过程。经专家组实地验收,鄂尔多斯市61项指标中有58项达到优秀、3项达标,优秀率为95.1%,现场检查得分89.2分。 

  一、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创建工作领导,形成了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旗(区)、苏木乡镇三级政府均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市上下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将创建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干部考评体系,纳入文化惠民工程,为创建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制定出台了《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任务分解方案》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市政府与各旗区政府签订了创建工作目标责任书,严格实行重点工作任务和项目包扶责任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保障了创建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市级建立了定期例会制度和重大事项会商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由市四大班子领导挂帅,成立了督查指导工作组,对全市创建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和指导。市创建办对创建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旗区和部门建立了自查制度,有力推动了创建工作开展 

  (二)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文化投入力度,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初步构建起以市、旗两级为骨干,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和嘎查村为基础,农牧民家庭文化户和民间组织为延伸,流动文化为枢纽的“五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2011年以来,全市累计投资40多亿元,新建各类公共文化设施54万平方米,全市公共文化设施总面积达到138万平方米,人均0.68平方米,公共文化设施设置率、覆盖率和受益率均达到100%。其中,市级公共文化设施建筑面积达到49.6万平方米,市图书馆和群艺馆达到部颁地市级一级馆标准。8个旗区均建有图书馆、文化馆,7个旗区建有博物馆。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嘎查村(社区)全部建有综合文化站(室),建成草原书屋718个、市旗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支中心9个、基层服务点927个,实现了农村牧区全覆盖。2012年,全市基层服务点累计开展活动4.1万次,参与人数122万人次。 

  (三)努力创新服务方式,实现了公共文化服务“三化供给”。一是着力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便利化供给。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农村牧区,深入开展文化进社区、下基层活动,城乡居民的公共文化服务更加便利。两年来,全市新建改建城镇社区文化室82个、嘎查村文化室400个、苏木乡镇和社区全民健身示范点93个,初步构建起“城镇10分钟文化圈”、“农村2公里文化圈”和“牧区10公里文化圈”。二是着力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常态化供给。全市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全部免费开放,文化馆、博物馆每周开放时间达到42小时,图书馆、电子阅览室每周开放时间达到56小时。全市人均每周参加文化活动在5小时以上,参加人数较2010年增长近一倍,农牧民平均每月能看到1场电影,每年能看到2场文艺演出。三是着力推动公共文化活动多样化供给。经常开展全民阅读、文艺表演、文物展陈、图片展览等文化活动,全市每年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1000多件,举办“百日广场文化活动”、“消夏文化活动”以及民族民间专题文化活动1000场次以上,极大丰富了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四)加大队伍建设和财政投入力度,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体系。主要抓了四大体系建设:一是人才保障体系。重点加强专业人才、志愿者和业余文化骨干三支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建设。目前,全市公共文化单位总人数达到1800人,公共文化服务志愿者达到7384名,组织开展的服务项目123个、文化服务活动6000多个。二是技术保障体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设备配置,形成了四级电子阅览网络。目前,全市建有电子阅览室938个,其中配备10台以上电脑的阅览室232个。全市公共图书馆均建立了电子图书馆,配备了技术设备,建立了公共文化远程服务网络。三是资金保障体系。市、旗两级财政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投入列入财政预算,市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各旗区每年安排150至30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公共文化网络建设、产品供给和活动补贴。2011年以来,全市累计投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52.3亿元,形成了资金投入长效机制四是绩效评估体系。出台了《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办法》,建立了公共文化考核和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有效推进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 

  (五)推进制度设计与课题研究,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坚持把制度设计研究与创建实践有机结合,以创新建设模式、加强流动服务、注重民族特色为研究主题,广泛开展课题研究,形成了《公共文化模式探索》、《流动文化服务机制研究》、《农村牧区家庭文化户探索》等55篇专题研究成果。根据制度设计研究成果,我市先后制定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办法》等20多项制度,形成了具有地区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制度体系。 

  二、创建工作主要特色和亮点 

  在创建过程中,鄂尔多斯市重点突出民族性、地域性和时代特色,走具有地区特色的公共文化发展之路。一是公共文化流动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针对我市地广人稀、农牧户居住分散、部分偏远地区农牧民难以享受到集中文化服务的实际,2011年以来投入8000多万元,购置111辆流动文化服务车和74台流动电影放映车,配备到全市群艺馆、文化馆、图书馆、文艺团队和基层文化站,常年深入农村牧区开展流动演出。同时,充分发挥乌兰牧骑队伍精干、灵活轻便、节目小型多样的特点,组织乌兰牧骑常年深入基层开展巡回公益演出,每支队伍每年巡回演出100多场次,极大丰富了基层群众的文化生活。二是基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新提升。苏木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全部建有综合文化站,建筑面积均达到500平方米以上,实现了“十个一”标准;行政嘎查村和社区全部建有文化室,60%的嘎查村文化室面积超过200平方米,实现了“四个一”标准;90%的社区建有文化室(文化活动中心),建筑面积超过500平方米,实现了“七个一”标准。三是着力培育扶持家庭文化户和业余文化团队。积极组织农牧民开展敖包盛会、家庭那达慕等文化活动,全市建成娱乐型、文艺型、知识型家庭文化户1.1万户。出台了扶持和管理办法,把民间文化组织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市组建了1000余支业余文化队伍,形成了政府与民间相结合的文化服务队伍。从今年开始,我市对嘎查村文化管理员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补贴;为每个苏木乡镇培育一支民间文艺队,给予10万元补贴。四是大力发展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文化独贵龙”组织。全市建成马头琴、文艺表演、诗歌、马文化等“文化独贵龙”组织391个,自筹费用、自找市场,免费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文化服务,创造了群众在公共文化活动中自我表现、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新模式。五是建立了文化特派员制度。从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中通过考试选拔的方式,选派具有文化特长的机关干部到基层协助指导文化工作,组织辅导群众文化生活。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共选派112名文化特派员,以“驻点联村”方式服务群众。六是建立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投入增长机制。按照“一高于、一提高”要求,不断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投入力度。2011年,我市公共财政文化建设经费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44.8个百分点,2012年高17.4个百分点;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由2010年的1.6%提高到2012年的2.33%。此外,我市在文化站、文化室评估定级、“文化日”和“百日广场文化”活动开展、 “掌上图书馆”建设等方面也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三、巩固创建成果的思路及措施 

  两年来,在国家文化部和自治区文化厅的领导和支持下,鄂尔多斯市在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过程中做了大量工作,但仍需继续完善和提升。下一步,鄂尔多斯市将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创建成果,努力使我市的文化设施更加先进、文化服务更加优良、文化产品更加丰富、文化特色更加鲜明。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水平达到国家东部区标准。一是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力争到2015年,全市群艺馆、文化馆、图书馆达到部颁二级以上标准,文化站全部达到市一级标准,文化室达到市级示范文化室标准。公共文化设施面积人均达到0.8平方米以上。二是提升公共文化供给水平。加强公共文化供给机构和机制建设,提高公共文化活动的组织能力,创作更多更好的文艺作品和文化产品,进一步丰富城乡居民文化生活。三是加强公共文化数字工程建设。以整合公共文化数字资源为重点,建立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平台,形成公共文化数字传播与服务体系。四是提升公共文化设施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服务效能作用,建立以效益为导向的公共文化服务评价与激励机制,管好用好公共文化设施,充分发挥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服务优势。五是完善公共文化保障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公共文化投入力度,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和技术体系,努力实现文化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六是优化制度体系建设。加大工作创新力度,推进制度设计研究,突出创建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