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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交流材料—江苏省苏州市
发布时间:2014-04-04 10:37 来源: 编辑:公共服务司
信息来源: 2014-04-04

高点定位  务实创新

推动苏州率先构建现代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首先感谢培训班给予我们这样一个机会,向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和兄弟城市的同行们汇报交流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主要做法,共同探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管理的思路举措。下面,我向各位做简要汇报。

2011年,我市入选首批31个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两年多的时间里,在文化部、财政部的关心支持下,全市上下凝心聚力、齐抓共管,把工作重点聚焦到“完善体系、提高效能、彰显特色、惠及全民”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入了一个整体推进、科学发展、全面提升的新阶段,走出了一条“城乡一体化、率先现代化”的公共文化建设之路。一是文化设施体系更趋健全。全市公共文化设施总面积比创建前净增12万平方米,人均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0.25平方米,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文化设施布局和功能得到有效改善。二是公共文化供给显著增强。全市范围内政府兴办的公益性文化单位,全部实现了免费开放。文化惠民活动的数量和质量逐年提升,全市年均开展各类公益性展演展示活动超6万场次,惠及农村及社区群众超5000万人次。三是文化服务模式不断创新。全市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系进一步健全。所辖县级市(区)中,张家港市的“网格化”公共文化服务、吴江区的“区域联动”等一批富有成效的服务创新机制不断涌现,极大丰富和提升了我市公共文化服务的效能。四是基层文化队伍有效加强。基层文化从业人员实现了100%持证上岗。目前,全市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人员达标率和村(社区)财政补贴的文化管理员配备率均达到100%

201311月,我市以全国总分第一的成绩被文化部、财政部授予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称号,圆满实现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总体处于国内领先位置”的目标。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一项系统的工程。两年多的创建实践,我们有三点深切体会:一是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为苏州文化建设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了重要机遇。文化是苏州的独特品牌。改革开放以来,苏州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把文化繁荣作为提升发展的第一依托”,“把增强文化软实力作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核心内涵”。创建工作的积极推进,更好地发挥了文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推动作用。网络完善、结构合理、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更高层面上彰显了苏州这座历史文化名城的现代化进程。二是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为苏州城乡群众共享文化改革发展成果构筑了坚实保障。切实改善和发展文化民生是我们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任务,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创建工作的深入展开,更好地促进了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极大地增强了广大群众的生活幸福感,其基本文化权益正在逐步得到更好更全面的保障。三是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为苏州城乡一体科学发展、协调发展创造了不竭动力。统筹城乡文化发展是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格局的具体举措。创建工作的顶层设计,有效破解了城乡文化发展的瓶颈难题,极大推动了城乡文化权益“同等”、城乡文化发展“协同”、城乡社会文明“同步”目标的实现,真正成为了我市城乡一体科学、协调发展的强大内源动力。

尽管我市示范区创建任务已圆满完成,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依然任重道远。严格意义上说,这是一项始终行进在路上的考核。文化部对苏州寄予了厚望,希望我市在示范区创建成功的基础上,瞄准国际水平,进一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化体系向国际通行标准靠拢,打造公共文化服务“苏州模式”的升级版。去年获批的《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规划》也对我市加快率先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现代化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我们将以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目标,在着力抓好示范区创建规范化、长效化的基础上,继续坚持高点定位,务实奋进,一着不让,加快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全面提档升级,努力让“文化惠民”的苏州实践产生更大的社会影响,让文化真正成为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和谐、率先发展的强大动力。当前和今后一阶段,我们将着力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基础,进一步健全“多措并举”的保障机制。总结示范区创建成功经验、有效措施,研究制定《苏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促进办法》、《苏州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建设规划》,颁布《苏州市文化现代化行动纲要》和《苏州市文化现代化建设指标体系》(暂定名),进一步在现代化进程中找准文化建设目标定位,更好推进文化科学发展、转型发展。进一步完善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实现从基本服务向优质服务、便利服务的转型。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已经全面实施的基层公共文化从业人员专业认证、持证上岗制度,深化岗位绩效考核。研究制定《苏州市关于试点推进公共文化职业教育的实施办法》,探索把公共文化内容纳入职业教育体系,培养公共文化服务新生力量,有效拓宽人才教育培训的领域与渠道。

二是抓主线,进一步突出“以民为本”的发展理念。加快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繁荣文化事业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我们将继续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首要位置,进一步强化“以民为本、以人为本”,坚决突破自娱自乐、自说自话、自我满足型的“小圈子”文化工作理念,加快完善“以效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真正建立起符合科学发展要求,顺应人民群众需求的文化投入产出的效益观念。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进一步深化免费开放工作,在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文化需求的前提下,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优化服务质量。建立健全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与群众需求有效对接,从而更好实现文化发展成果的公众共享

三是全覆盖,进一步加快“增量提质”的建设步伐。瞄准全国领先、国际先进的目标,继续坚持政府主导,多元投入,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推进苏州图书馆二期建设,推进吴中区东吴文化中心、高新区文体中心等一批市(县)、区重点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公共文化服务网点,城区按照“10分钟文公共化圈”、农村按照“10里公共文化圈”,充分考虑服务人口和服务半径,深化“最后一公里”,加快推进文化设施网络从“全设置”走向“全覆盖”,努力实现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均衡发展。制定《关于加强苏州市公益性文化机构服务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建立相关业务技术标准,健全公益性文化服务窗口单位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制度。

四是促均等,进一步增强“惠及全民”的服务供给。切实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扩大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城乡每年推出新创优秀群众文化作品不少于200个,开展各类公益性文化展演、展示、讲座等活动力争8万场次以上,惠及居民7000万人次以上。文化“三送工程”每年向基层送书不低于10万册,送戏不低于3500场次,送电影不低于2万场次。同时,加大公共文化服务的绩效考核管理,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面向农村和弱势群体、特殊人群的优先机制,完善立体、多维、开放、优质、普惠的文化惠民服务长效机制。研究制定《苏州市优秀群众文艺创作扶持和奖励办法》,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民营艺术院团、群众文艺团队开展优秀群文作品创作生产,积极引导和激励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写百姓故事、抒群众心声,创作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面向群众演出

五是拓渠道,进一步发挥“科技强文”的蝶变效应。继续发挥现代科技对文化建设的驱动、支撑和提升作用,积极运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信息技术提升文化服务水平和服务品质。完善和整合数字博物馆、数字图书馆、网上文化馆、网上剧院等体系,丰富公共文化有线数字互动平台,推广掌上苏博、掌上苏图、掌上剧院等手机应用服务系统,实现国有公共文化资源数字化利用的最大化,建设完善资源丰富、技术先进、服务便捷、覆盖城乡的优质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体系。

六是聚活力,进一步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根据已出台的《苏州市民办博物馆管理办法》、《苏州市民办美术馆管理办法》、《苏州市支持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发展奖励办法》等文件,进一步落实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捐赠资助,投资参与建设和运行各类文化场馆,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产品等各项具体优惠政策。依托全市近4000支的民间业余文艺团,12.15万人的文化骨干队伍,104.93万人文化志愿者队伍等资源,进一步培育壮大非营利组织,发展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力争在现有基础上人数翻一番,达到200万人以上。

我们将把创成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作为新的起点,在文化部、财政部和省文化厅的关心下,在各位专家的指导下,进一步虚心向兄弟城市学习,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不进则退的危机感,敢于担当的使命感,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现代化建设,努力把苏州建设成为服务理念先进、服务方式现代、城乡服务均等、体系运行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地区,为促进文化强国、文化强省建设,做好先行军、排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