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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推进设施提质服务提效工程 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2013年11月,文化部、财政部在上海召开了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工作会议,长沙以总分“中部第一,全国第二”的优异成绩荣获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称号,并在会上作典型经验发言。按照文化部下发的《关于加强第一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们迅速行动,组织开展了创建工作“回头看”,对照创建标准、先进城市、群众需求,认真查找创建和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梳理,制订启动了《长沙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质提效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深化示范区创建成果,推动了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科学发展。
一、以项目建设为支撑 全面提升公共文化设施品质
按照“整合资源、分步实施”的原则,提质四级公共文化设施,建成一批环境、功能、保障一流,全国领先的公共文化设施,形成便民惠民、运行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
1、在建项目抓提速。推进主导性市级重点文化体育项目建设。完成滨江文化园“两馆一厅”(图书馆、博物馆、音乐厅)建设。2014年,新图书馆试运行开放,2015年,新博物馆、音乐厅建成开放。完成市群众艺术馆配套设施实验剧场提质改造工程,2014年投入使用,使群艺馆功能进一步得到拓展。图书馆、群艺馆达到国家一级馆标准。推进梅溪湖国际文化艺术中心、西湖文化园、新广电中心建设;加快长沙国王陵、铜官窑、炭河里三大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推进骨干性区、县(市)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宁乡县、长沙县文体中心2014年建成投入使用,开福区、岳麓区文体中心2016年建成投入使用。到2016年,力争区、县(市)全部建有文体活动中心。
2、已建项目抓提质。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提质。在全市乡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的基础上,实施示范性乡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整合基层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和体育健身设施,建成集文化体育活动功能、书刊阅览功能、教育培训功能、网络信息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文化服务中心。2014年、2015年、2016年分别提质30个、40个、30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到2016年,90%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达到国家一级标准。重点推进纳入全市城乡一体化建设范围的15个小城市、中心镇、特色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到2016年全部建有“一院一场一中心”(数字影院、文化广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形成“一个平台,多元服务”的公共文化服务新格局。推进社区(村)文化活动中心(室)标准化建设。功能布局要配有标准的公共电子阅览室、书刊阅览室、多功能活动室。在已建有290个标准的社区(村)文化活动中心(室)的基础上,2014年、2015年、2016年,每年分别提质100个具有示范性的社区(村)文化活动中心(室),继续实施有线电视“户户通”工程,优化农家书屋管理和运行,推行农家书屋星级管理模式,改造提质全市1364个农家书屋,使60%的农家书屋达到星级以上水平。
3、特色项目重创新。全面落实《长沙图书馆总分馆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形成以市图书馆为总馆,区县(市)图书馆为中心馆,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图书室为分馆,以街区自助图书馆、农家书屋、图书流动服务车为补充,广泛吸收企业职工书屋、学校图书馆(室)加入的总分馆体系,实现借阅“一卡通”。依托城市高铁、地铁站点,建设高铁、地铁自助图书馆,到2014年建成开放3个高铁、地铁自助图书馆,到2016年建成开放7个高铁、地铁自助图书馆。到2016年,各区县(市)在交通便利、人口集中、需求旺盛的街区建设自助图书馆1个以上。立足大数据时代,加强文化与科技的深度融合,建设数字文化馆、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形成资源丰富、技术先进、服务便捷、覆盖城乡的数字文化服务体系,保障100%的市民群众方便、快捷享受全方位的公共文化数字服务。抢抓“三网融合”、4G等技术创新和应用的机遇,让每一个家庭和市民逐步成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客户端。
二、以群众需求为中心 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和创新服务方式,大幅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1、实施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建设工程。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围绕提高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促进长沙城乡社会和谐,加强公共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讲好中国故事,传播长沙声音。以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和“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文华奖”、“群星奖”等为龙头实施公共文化产品精品战略。深入挖掘长沙湘剧、花鼓戏、弹词、山歌等本土文化艺术资源,创作一批具有鲜明本地特色,鲜活时代特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文艺精品,满足不同人群的不同文化需求。组织举办公共文化节目展演、作品展览、“全民阅读大赛”。创新创作生产扶持方式,加大公共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扶持力度,建立以奖代投机制,对具有示范性、导向性、影响力和长沙地方特色的原创作品给予奖励扶持。充分运用数字网络技术,建立特色文化资源库,汇集丰富的、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剧团、民间文化和群众文艺创作,群众文化活动等数字文化资源,扩大特色文化传播。
2、实施公共文化服务路径创新工程。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供需有效对接,增强公共文化服务的针对性,注重引导群众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自觉性。进一步优化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免费开放。大力开展流动演出、流动阅读、流动放映、流动展览、流动培训辅导服务,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公共文化“五送五进”服务,每年送图书20万册,演出1000场,电影2万场,展览100场,讲座200场进村镇、屋场、社区、企业、校园和工地。推动校园文化、企业文化、社区文化、农村文化和军营文化的双向互动,融合互补。扶植高雅艺术进校园、机关、企业和军营。让走进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体育馆、展览馆、美术馆、音乐厅、报告厅、影剧院等成为人民群众的一种生活习惯,让群众成为创造文化主体,参与文化的主角,享受文化的主人。
3、实施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培育工程。按照“一区县(市)一精品”、“一乡(街)一优品”、“一村(社区)一成品”、“一行业一特品”的要求,大力培育公共文化活动品牌。进一步打造“雅韵星城”、“好戏天天演?欢乐满星城”、“阳光娱乐?创业兴文”、“文化橘州”、“舞动星城?歌涌湘江”、“千团汇演?百佳评选”、“外来务工人员精神新家园”、“候鸟俱乐部”等公共文化活动品牌。加强公共文化服务的组织性,构建多元性,彰显公益性,让公共文化服务更加充满活力,更加有效惠民。实施长沙群文湘军“五百行动”计划,打造100支优秀群众文艺团队,打造100个优秀群众文艺节目,评选100名群众文艺之星,创造100个优秀群众文化活动项目,打造100个承载容量较大、集聚能力较强、配套水平较高、社会影响较大的群众文化体育广场。到2016年,全市群众文艺团队登记注册达2000支以上。荟萃全市优秀群众文艺团队,建立长沙群众文艺总团。举办民间文化节庆活动,评选表彰“民间特色艺术之乡”、“市级文化示范乡镇(街道)”、“文化先进乡镇(街道)”和“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基地”。
4、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人才建设工程。制定公共文化事业人才发展规划,盘活现有人才资源,加强专业文化工作者、群众业余文艺骨干、社区业余文化辅导员及文化志愿者队伍的建设,提高思想素质、专业素养、艺术水平和辅导、培训、组织协调能力,提高服务能力。依托高等院校、艺术职业院校和党校、行政学院等人才培训机构以及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建立公共文化人才培训基地,实施文化人才培训计划,每年培训基层文化工作者、业余文化辅导员、业余文艺骨干200至300名;培育文化领军人物,关心支持文化领域各类专家,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民间文化能人的生活、学习、成长和进步。创新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引进高端文化创意人才。鼓励扶持专业剧团、民间职业剧团、群众文艺团队组建“小剧组”、“小剧社”、“小剧团”,开展公益巡演和辅导、培训活动。开展“雷锋号”文化志愿服务,设立“雷锋号”文化志愿服务点100个,把具备文化艺术素养、热心提供志愿服务的专家教授、文艺工作者、文化能人、大学生和文艺社团吸纳进来,壮大“雷锋号”文化志愿者队伍。
三、以改革创新为突破 激活公共文化的体制机制活力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合理界定政府、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和专业性文化行业协会之间的关系。逐步建立市文化行政部门宏观指导监督、专业性文化行业规范运行、各类公益性文化机构依法开展服务和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宏观体制和微观运行机制。
1、推进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明确不同文化事业单位功能定位,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的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畅通群众监督评价的渠道。
2、建立政府购买文化服务机制。深化财政投入方式改革,将传统文化事业拨款方式转变为现代公共服务型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方式,采取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政策措施,鼓励和扶持各类公益性文化机构、社会力量和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
3、大力培育文化非营利组织。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等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鼓励有专业知识、服务技能和管理能力文化人才、管理人才创办“民办非企业”文化服务机构,鼓励公益文化骨干机构发起组建行业协会。引入竞争机制,鼓励企事业单位、民办博物馆、图书馆、民间职业剧团、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基地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
4、整合公共文化资源。整合省会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统筹设施管理使用,统筹资金项目安排,统筹重大活动开展,发挥综合效益,提高整体服务能力。深入推动文化与基层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和教育、园林、旅游以及工青妇等各个行业部门的资源整合,充分发挥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年人活动场所及城市公园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作用。
四、以政府为主导 建立健全长效保障机制
突出政府主导,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强化监督考核、创新体制机制,激发全社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热情和积极性。
1、加强组织领导。以市委、市政府“两办”文件下发了《长沙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质提效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建立政府统一领导、机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成立了长沙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质提效”三年行动计划协调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市长任组长,市委宣传部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统一协调全市文化阵地建设、设施设备管理、经费资源配置、人才队伍建设等相关事宜。各区、县(市)都成立了协调领导小组。建立由主管部门和各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社会听证和咨询制度,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理论研究和指导。
2、强化督查考核。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质提效三年行动计划纳入各级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内容,通过实事下任务,考核排名次,示范树典型等方式和途径,加强考核评价。建立重点项目信息月报制度,及时掌握情况,定期调度工作,确保建设进度,市政府成立专项督察组,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进度不达标,开放管理不到位、服务群众不满意等问题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开展区县(市)交叉互评,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形成竞相赶超,相互比学的良好氛围。
3、加大经费投入。发挥公共财政的主导作用,保障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经费优先安排,市和区县两级财政每年安排1800万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项引导资金,并列入常年财政预算,其中市本级800万元。在原保障渠道不变的情况下,提高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村(社区)文化活动室(中心)、农家书屋、未成年人绿色上网场所、送戏送电影下乡等补助标准。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我们在加强示范区后续管理方面虽然做了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先进城市、尤其是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相比,我们的工作仍然任重道远。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保持高昂的热情和务实的作风,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设施网络、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文化助推长沙人民实现小康梦、两型梦、幸福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