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4-11-27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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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人事司
信息来源: 2014-11-27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文化部关于评选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78号),经全国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文化行政管理部门逐级推荐和评选,经复审,拟表彰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150个(名单见附件1)、全国文化系统先进工作者252名、全国文化系统劳动模范6名(名单见附件2),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形式向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国家表彰奖励办公室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010)59882171、(010)59882142
传真:(010)59881839
电子邮箱:whbsxbz2014@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迎宾楼
邮政编码:100873
国家表彰奖励办公室:
电话:(010)84233475
传真:(010)84233475
电子邮箱:biaozhang@mohrss.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号
邮政编码:100013
附件:1.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
2.全国文化系统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拟表彰对象名单
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