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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函(2014)44号
文化科技司关于开展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
中期检查及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我司拟对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及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中期检查范围为2013年度国家文化创新工程立项项目。请各承担单位填写《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年度执行报告》,并于2014年9月10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二份寄送文化部文化科技司,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二、项目验收
验收范围为未结项的2011、 2012年度国家文化创新工程立项项目,请相关承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填写《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验收申请》一份,寄送文化部文化科技司。不能按时结项的承担单位须及时提交由申报单位签署意见的情况说明。
相关附件请在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司局子站“文化科技司”中“国家文化创新工程”栏目下载。
联系人:文化部文化科技司 罗娟
联系电话:010-59881677
电子信箱:gjwhcxgc@163.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3号楼文化部文化科技司
邮编:100083
专此通知。
附件:1、通知扫描版(下载)
2、《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年度执行报告》(下载)
3、《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验收申请》(下载)
文化科技司
201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