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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关于开展全国美术馆调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8 09:28 来源: 编辑:艺术司
信息来源: 2018-03-28
 艺美函〔2018〕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教育局,中国美术馆、中国国家画院,教育部各直属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时掌握和全面了解全国各级各类美术馆发展现状、面临问题和政策需求,为行业管理提供依据以及为制订美术馆相关政策法规做好基础,进一步推动全国美术馆事业健康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将于近期开展全国美术馆调研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美术馆名录

文化部财务司开展的全国文化文物统计调查年报中美术馆统计数据的基础上,我们综合各方面信息,拟定了《全国美术馆名录(征求意见稿)》(附件1)。请对照该名录,对所辖地区内美术馆进行核对和统计。具体要求为:

(一)统计范围

全国范围内主要以近现代以来的美术作品为对象,具有展览、典藏、研究及公共教育、服务功能,不以营利为目的并正常开展相关工作的公益性美术馆。包括:

1. 各级各类国有美术馆,含各级党委、政府、群团、高校、国有企业等开办的综合类美术馆,以及其他美术馆,如美术名家艺术馆(纪念馆)、画院美术馆等。

国有美术馆应由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或有关部门正式批准设立;作为画院、高校或其他单位内设机构的美术馆,应由相应单位正式设立,并按程序获批。

2. 民营美术馆。应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为民办非企业单位资质,能够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其他相应的证明文件。

3. 符合条件的其他类型的美术馆。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 符合上述要求,具有美术馆职能,名称为艺术博物馆、美术博物馆、艺术馆等相关机构也应列入统计范围。

(二)统计方式

1. 请按照以上统计范围,结合全国文化文物统计调查情况,认真核对完成本地区美术馆名录,补充尚未列入的美术馆,同时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美术馆予以删除,做到应统尽统。统计完成后,请填写《美术馆统计表》(附件2)。

2. 请统计各地计划建设或正在建设的国有美术馆名单,填写《计划建设、正在建设美术馆统计表》(附件3)。

3. 高校美术馆由各教育厅(教委)负责统计,其他美术馆由各文化厅(局)负责统计。高校美术馆情况由各教育厅(教委)统计完毕后,交本省(区、市)文化厅(局)负责美术馆业务的处室汇总。中国美术馆、中国国家画院直接报送至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委托中央美术学院负责对教育部各直属高等学校美术馆情况进行统计。

4. 请各文化厅(局)于413日前,将汇总后的《美术馆统计表》和《计划建设、正在建设美术馆统计表》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

5. 统计完成后,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将以适当形式发布全国美术馆名录,以便于接受社会监督,并计划建立名录补充、调整和退出机制,定期更新名录。该名录也将成为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开展相关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美术馆基本情况调研

(一)请各文化厅(局)认真总结近年来在美术馆管理等相关方面的经验,针对本单位、本地区在美术馆工作方面遇到的问题,对进一步加强美术馆管理、促进美术馆健康持续发展提出相关意见、建议。请于413日前,正式报送至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

(二)请各文化厅(局)、教育厅(教委)以各单位完善后的美术馆名录为依据,组织美术馆认真填写《美术馆基本情况问卷》(附件4)。高校美术馆问卷由各教育厅(教委)回收后,交本省(区、市)文化厅(局)负责美术馆业务的处室汇总。文化厅(局)将本省(区、市)所有美术馆问卷统一汇总后,于4月27日前发送至:qgmsgdy2018@163.com。

(三)请教育部各直属高等学校将本校美术馆情况材料(包括《美术馆统计表》《计划建设、正在建设美术馆统计表》《美术馆基本情况问卷》),于4月13日前报送至中央美术学院。其中,《美术馆统计表》《计划建设、正在建设美术馆统计表》的盖章纸质版寄送至: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邮编:100102,联系人:蒋思妤,电话:13911135629《美术馆基本情况问卷》电子版发送至:cafa_cafam@163.com。

(四)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在汇总整理各单位提供情况后,在书面调研的基础上,将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实地调研,请各文化厅(局)、教育厅(教委)和美术馆积极协助。

《美术馆统计表》《计划建设、正在建设美术馆统计表》《美术馆基本情况问卷》电子版请在文化和旅游部官方网站(原文化部网站,www.mcprc.gov.cn)-信息发布-文化动态-艺术司栏目中下载。

三、联系方式

(一)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

联 系 人:文学美术处  陈  岩  刘闻攀

联系电话:010-59881732、59881764

传    真:010-59881332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100020

(二)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联 系 人:艺术与国防教育处  张昌羽  毛亚男

联系电话:010-66097189、66097226

传    真:010-66097189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100816

特此通知。

附件:1. 全国美术馆名录(征求意见稿,略

      2. 美术馆统计表

      3. 计划建设、正在建设美术馆统计表

      4. 美术馆基本情况问卷

       文化和旅游                   

            艺术司(代章)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2018年3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