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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司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关于举办第十一届中国评剧艺术节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3 16:52 来源: 编辑:艺术司
信息来源: 2018-05-03
 艺戏函〔2018〕29号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文化厅(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等文件精神,展示评剧艺术繁荣发展的最新成就,进一步推动评剧创作,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河北省文化厅、唐山市人民政府将于2018年9月3日至14日在河北省唐山市共同主办第十一届中国评剧艺术节,内容包括剧目展演、评剧民间班社交流演出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剧目展演

     (一)申报剧目要求

     剧目须为2016年11月第十届中国评剧艺术节以后创作的新剧目和具有明显创新意识、经过整理改编的传统剧目,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反映中国梦时代主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鼓励简朴舞美、回归艺术本体。

     (二)申报单位及数量

各种体制的专业(职业)评剧艺术表演团体均可向所在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申报作品。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汇总后向主办单位申报,申报数量不限。

(三)申报材料

申报推荐表(附件1)1份;申报剧目录像光盘2份;剧本及节目单各5份。

(四)申报剧目遴选

      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剧目进行遴选,评选出正式参演剧目,经公示后通知各地。

二、评剧民间班社交流演出

     (一)交流演出主要内容

组织全国20个左右新编现代小戏或优秀传统折子戏参加演出,每个节目演出1场。

(二)参演节目申报事项

1.参演单位:评剧民间班社。

2.申报数量:省级文化行政部门经过遴选,择优申报2个参演节目。

3.节目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性、艺术性俱佳,以新编现代评剧小戏为主,或常在基层演出的新编历史剧和优秀传统折子戏。时长25分钟左右。

4.申报材料:申报推荐表(附件2)1份;申报剧目录像(用U盘存储,2个节目存在1个U盘中)、新编现代小戏剧本(节选的优秀折子戏不需报剧本)及节目单各1份。

    三、申报截止日期  

剧目展演和评剧民间班社交流演出的申报截止日期均为2018年6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四、经费安排

 参加剧目展演的单位,其往返交通、在唐食宿等费用实行人员包干,主办单位按照包干人数给予补贴,在此基础上,请各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根据各参演单位具体情况,对其参加第十一届中国评剧艺术节演出工作给予支持并提供经费保障。参加评剧民间班社交流演出的单位,其往返交通、在唐食宿、剧场场租等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

五、工作要求

各省级文化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剧节目申报和遴选工作,对所申报的剧节目要严把政治关、思想关和艺术质量关。

申报材料接收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7号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邮编:063000。

联系人及电话:袁书斌13831541486、王莉15133939511、王健15230584925,办公电话:0315-2801564、2801265(传真),办公邮箱:pjysjzwh@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第十一届中国评剧艺术节展演剧目申报推荐表

      2.第十一届中国评剧艺术节评剧民间班社交流演出 

参演节目申报推荐表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