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发展动态
第 18 期
文化部政策法规司改革指导处
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改革发展研究中心 2011年11月3日
※要闻摘报※
李长春在中央党校作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的报告
11月2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在中央党校作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报告。刘云山、刘延东、李源潮、马凯、陈奎元等中央领导同志出席报告会。李长春强调,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要牢牢把握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这一主线,牢牢把握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一根本任务,牢牢把握创作生产更好更多精神文化产品这一中心环节,牢牢把握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两手抓”这一基本思路,牢牢把握改革创新这一根本动力,牢牢把握人才队伍建设这一基础性工程,牢牢把握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这一根本保证,不断加深对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举措的理解,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决策部署上来。(来源:新华网北京11月2日电)
中央宣讲团全国巡讲 深受各地群众欢迎
近日,中央宣讲团在北京、天津、河北、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贵州、宁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地举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报告会。各地干部群众一致表示,报告会对实践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一定要把全会的精神贯彻落实到以后的工作中去,以实际行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来源:综合人民网、新华网近日报道)
※部委动态※
国家税务总局将制定进一步支持文化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
11月1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税务部门将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抓紧研究制定进一步支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国家税务总局表示,税收在促进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肩负着重要职责。在促进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过程中,税务部门要加强对各项政策措施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同时要实行跟踪问效,及时掌握落实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完善的意见和建议。(来源:综合新华社北京11月1日电)
新闻出版总署与甘肃签署合作协议
11月3日,新闻出版总署与甘肃省人民政府在兰州共同签署《关于促进甘肃新闻出版业繁荣发展协议》。根据协议,未来5年双方将共同推进甘肃省新闻出版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支持甘肃省加快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实施进度,2012年实现甘肃省行政村农家书屋全覆盖,支持甘肃民族出版事业跨越式发展,实现民族地区党报党刊开展互联网出版、民文手机报刊等业务。推动甘肃打造大型新闻出版传媒集团和西北地区印刷产业基地,支持甘肃新华物流园区及图书物流配送网络管理平台建设,构建现代供应链系统、健全出版物物流标准体系。营造良好环境和服务平台,支持甘肃新闻出版“走出去”,参与各类国际国内出版展会,拓展新闻出版产品和服务出口。(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11月4日讯)
※地方动态※
海南省工商局出台措施支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近日,海南省工商局出台十四条措施支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据了解,海南将放宽文化企业集团登记条件,组建文化企业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放宽到2000万元、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由1亿元放宽到5000万元、子公司由5家放宽到3家;下放文化企业登记权限,各市县工商局可直接办理登记注册,允许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以特色旅游、地方风情文化、民俗文化为特点的文化经营活动;原文化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或原非公司类企业法人改制为公司类企业法人的,允许在原有名称基础上直接加“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字样,以保留原有单位品牌价值;鼓励支持原有文化资源企业特别是国有文化资源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进行资源整合和企业重组,在改制登记时,对采取整体改制、分立、合并等方式进行的,简化登记手续;放宽股东人数、注册资本比例限制。(来源:南海网11月1日讯)
山西忻州全面完成文化体制改革任务
近日,山西忻州市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任务全面完成。据了解,截至10月底,已经完成了市县两级“三局”合并任务;组建了市县两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市县两级实现了“两台合并”、“两局分离”;市县两级完成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市县两级电影公司、电影院和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全面完成,市级党报党刊发行机构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市级非时政类刊物《五台山》杂志社基本完成转企改制;广电网络整合完成了阶段性目标任务。(来源:忻州日报11月3日讯)
※一家之言※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需打破法制建设薄弱瓶颈
近日,《法制日报》发表文章指出,随着我国文化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文化法制建设的瓶颈也愈发凸显。北京大学中国立法学研究中心研究员石东坡认为,当前文化立法还很薄弱:一是立法理念有待更新,要进一步强调文化立法本质上是保障我国公民文化权利;二是立法空白亟待消除,新兴媒体、网络空间的网络监管立法还存在严重不足;三是立法结构有失均衡,已有文化法律规范性文件效力等级较低,缺乏上位法。对于今后一个时期的文化立法,石东坡建议,要充分发挥中央和各地文化立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政府文化建设与管理的法律法规的废、改、立,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立法力度,积极推动文化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律化。(来源:法制日报11月3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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