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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立法保护古山寨
发布时间:2023-12-19 17:17 来源:襄阳文化旅游微信号 编辑:马思伟
信息来源:襄阳文化旅游微信号 2023-12-19
  在日前举行的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襄阳市人大常委会提交的《襄阳市古山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获全票通过。据悉,这是襄阳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第十二部地方性法规,也是全国范围内专门规范古山寨保护的首部地方性法规,预计将于明年初正式施行,这也意味着我市独有的重要文化资源保护工作将迈入有法可依的新时期。

阎家寨
  襄阳古山寨初始于楚汉,繁荣于明清,是荆楚特色文化的重要载体,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以及较高的政治、经济、文化、历史等价值,对襄阳市而言,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重要文化资源。襄阳市古山寨资源丰富,现存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处,南漳县更是被誉为“中国古山寨文化之乡”,这在全国是独一无二的。因此,加强古山寨保护和利用,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加快推进美丽襄阳建设、助力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解决古山寨保护面临的矛盾问题、建立古山寨保护长效机制的现实需要。
  《襄阳市古山寨保护条例》采用简洁型结构,共25条,突出务实管用、凸显地方特色。围绕古山寨的科学界定、保护职责的科学划分、保护利用措施的细化完善提出新要求,对加强古山寨保护宣传、鼓励古山寨项目申遗、打击破坏古山寨违法行为等作出具体规定,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
  襄阳古山寨在全国文化遗产中独具特色,既是“铁打襄阳”的历史见证,更是我市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重要文化遗产。《条例》科学界定古山寨的内涵和外延,将古山寨界定为历史上形成,依山而建,具有居住、屯兵、防守、避难等民用、军事功能,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具有历史进步意义和保护价值的古建筑、古遗址及其附属建(构)筑物。根据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结合古山寨保护需要,确立了“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的保护原则。
  《条例》明确市人民政府着眼顶层设计,加强对古山寨保护工作的统一领导;县级人民政府着重抓保障,强化保护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结合襄阳市古山寨保护实际,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抓落实,负责古山寨保护日常工作;村(居)民委员会作为自治组织,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同时,明确文化和旅游等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指导职责。

  《条例》规定市人民政府成立古山寨保护专家委员会,结合襄阳市古山寨资源分布不均的现状,明确古山寨资源密集地区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古山寨保护专家委员会。同时建立古山寨普查制度、保护名录制度、分类保护制度,明确古山寨有效利用形式,修缮维护方式和禁止性行为及违法行为处罚,多措并举确保务实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