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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启动剧本扶持工程
发布时间:2018-07-03 09:11 来源: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 编辑:李庆禹
信息来源: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 2018-07-03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繁荣天津市文艺创作,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启动天津市剧本扶持工程,从创作源头抓起,面向全国征集剧本,无偿供天津市文艺院团排演。

  天津市剧本扶持工程的主要内容为计划在全市范围扶持不超过5部剧本(京剧2部、地方戏2部、话剧1部),通过扶持剧本创作,发掘、培养剧本创作新势力,不断推出优秀新创剧目。具体申报条件包括,以中国梦为主题,紧扣改革开放4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体现中国精神和时代风格,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现实题材原创剧本;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统一,艺术形象生动鲜活,戏剧结构严谨新颖,具有天津风格与天津特色的作品优先;申报剧本在申报工作截止前未正式公演;申报剧本须为完整的新创剧本,不含传统戏整理改编及其他剧种移植的剧本。征集期截止后,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剧本进行评审,经公示后确定扶持剧本名单,并与入选剧本作者、院团签订资助协议。资助标准为京剧、地方戏、话剧剧本最高各10万元(税前)。资助经费分两次拨付,第一期扶持剧本创作,每部5万元,主要用于作者进行前期剧本创作报酬;第二期从入选优秀剧本中选出非常成熟、质量较高、可以于2018年年底前付天津市院团演出的剧本,每部5万元,作为剧本二度创作扶持经费,其他剧本不再给予扶持。

  此外,此次征集剧本活动,还对申报主体作出了规定,即申报剧本尚未与演出单位签约的剧本,可由作者本人申报;已与演出单位签约的剧本,应由演出单位申报。在申报数量方面要求,艺术院团每个单位限报1部,个人申报者限报1部。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8年8月20日。为便于大家申报,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在天津文化信息网(http://whgbys.tj.gov.cn/)发布了《关于实施2018年天津市“剧本扶持”工程的通知》,就相关情况作了详细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