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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杭州市余杭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公共服务规范》地方标准正式实施。这是浙江省内第一个正式发布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公共服务规范地方标准。
余杭区高度重视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多年来在功能定位、规划指导、财政保障、资源配置、服务提供、队伍建设、绩效评估等多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形成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余杭模式”,较好地解决了综合文化站建设中“有人”、“有钱”、“有房”、“有章”、“有活动”等关键问题。在此基础上,2014上半年该区综合了国家、省、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要求,结合本区域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特色,制定出台了《余杭区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服务规范》,至此,余杭区文化站有了指标明晰的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规范依据。
该标准主要分为四个方面:一是服务术语和定义。将标准中使用到的服务术语和定义,按照简练、易懂、专业、准确的原则,规范其内涵和外延。二是总体要求。为了与文化站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相匹配,从现状和发展需要出发,对乡镇文化站组织机构、站舍建设、人员配备与素质、办公设施、经费保障等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三是公共服务项目。强化了文化站公共服务职能,将管理寓于服务之中,内容涵盖了文化站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而需要履行的宣传教育、阵地服务、辅导培训、群众业余文体团队建设、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协助管理文化市场等相关服务项目。同时,对每项服务项目的服务内容范围、服务方式的选择、服务要求都予以量化、细化。四是检查、监督与评估。标准把检查、监督、评估分为自我评估、定期检查、综合考评三个方面,使监督考核形成制度,使文化站日常工作置于监督管理之下,促进文化站服务质量的有效提升。(来源:浙江省文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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