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文化部banner嵌入
当前位置: 首页 > 驻文化和旅游部纪检监察组 > 工作动态
工作动态
驻甘肃省文化厅纪检组充分发挥派驻优势多措并举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发布时间:2015-09-06 16:37 来源: 编辑:驻文化和旅游部纪检监察组
信息来源: 2015-09-06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驻甘肃省文化厅纪检组监察室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文化工作实际,坚持从严治党,聚焦主业深化“三转”,不断推进甘肃省文化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贯彻落实。

做好教育宣传,强化责任意识

积极配合厅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教育宣传。推动把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各项部署要求,作为各级中心组学习、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的必修内容定期向省直文化系统和各市、州、县、区文化单位印发《文化部纪检监察简报》、编发《省文化厅纪检监察简报》,广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新精神、新动向,交流经验、相互借鉴。定期筛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编发《警示教育材料》,引导党员干部对案反思、警钟长鸣。印发中央纪委“学思践悟”系列文章和文化部廉政工作会议交流材料,分送厅党组成员学习参考。

先后组织召开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推进会等,厅党组书记、驻厅纪检组长分别讲话,宣讲政策、分析形势、部署任务,对推进责任制落实提出明确具体要求。研究制定厅党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十项措施任务分解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对省直文化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分管责任的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细化各项任务的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协作单位,初步按照甘肃省委要求构建起一套“3783”主体责任体系框架,即:履行党委(党组)的集体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3大责任”;抓好严明政治纪律、选好用好干部、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惩治腐败、规范权力运行、着力深化改革、做到表率引领等“7大任务”;建立健全组织领导、责任分解、压力传导、履责报告、联系群众、巡视督查、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8大机制”;深化拓展联村联户行动、效能风暴行动、先锋引领行动“3大载体”。

弘扬廉政文化,营造倡廉氛围

近年来,驻甘肃省文化厅纪检组监察室充分发挥文化行业资源、人才、阵地优势,积极推动甘肃省廉政文化建设。先后从全省文化系统广泛征集廉政题材剧目、研讨文章、故事史鉴,编辑出版《廉政文艺作品集》、《廉政论文集》、《廉政故事集》系列教育丛书。

2014年,驻厅纪检组监察室与省文化馆等单位联合承办第二届全省百姓小品艺术节,侧重反腐倡廉题材,向全省广泛征集戏剧、戏曲、曲艺、小品,专门评选3个“优秀廉政剧目”进行表彰,通过百姓自编自演身边的廉政事例,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在此基础上,今年专门制定《“廉政文化陇上行”下基层巡演活动方案》,向省纪委宣传部和省文化厅党组争取资金支持36万元,以省文化馆等单位为依托,编排廉政节目13个、组织演职人员50余人,分赴全省4个市州、20余县区进行巡回公益演出40场,并计划利用3年时间实现全省14个市州、86个县区巡演全覆盖,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变化、新气象、新风貌和新成就,推动廉政文化和廉政思想传播,着力在全社会营造崇廉、倡廉的良好氛围。

严格约谈考核,逐级传导压力

驻甘肃省文化厅纪检组监察室坚持抓早抓小、前置预防,发挥提醒、告诫、约谈作用,有效预防腐败发生。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工作制度》,协调厅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分别约谈厅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省直各文化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74人次,驻厅纪检组长约谈专兼职纪检干部33人次,层层传递信号、传导压力,实现了主要领导干部和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全覆盖。

组织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厅党组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日常检查。制定《省直文化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方案》,组成6个考核组对各处室、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专项考核。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分表》,对落实两个责任、推进重点任务的9个方面内容,细化32条评价指标和基础分值、11条加减分要素,通过查阅资料、走访座谈、民主测评等方式,严格对照打分。

实行监督互动,推动三述巡查

驻甘肃省文化厅纪检组监察室不断探索,拓展上下互动监督方式。根据甘肃省委有关制度和要求,研究制定了省直文化系统副处级以上干部述纪述廉述作风《实施意见》。实行厅党组归口管理,所属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全覆盖;实行分级管理,厅党组成员和处室、单位一把手向厅党组“三述”,其他领导干部向所在党组织“三述”;实行专常结合,定期分批开展集中“三述”,年度考核实行全员“三述”。通过自下而上的方式,由领导干部向党组织报告遵守纪律、廉洁履职、作风建设等情况,接受组织和群众评议监督。

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办法》5章17条,围绕遵守政治纪律、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廉洁自律、执行八项规定、干部选拔任用、项目资金管理、廉政风险防控等重点,明确了12项巡查内容,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重点,分批次对省直文化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巡查。通过自上而下的方式,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强化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分管责任落实,强化压力传导和组织监督。

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纪检审查

驻甘肃省文化厅纪检组监察室突出重点抓关键,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和权力运行监督检查。紧盯重要节日等时间节点,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开展抽查检查;紧盯重点人群,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事先报告制度,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及时谈话提醒,对举办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紧盯重点环节,聘请会计事务所专业人员,对10个基层单位进行了内部审计和离任审计;紧盯重点任务,相继组织开展效能风暴行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会员卡清理、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整治等一系列专项治理活动;紧盯重点问题,发出《监察建议书》,督促有关处室、单位认真整改存在的不足,全面提升省直文化系统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水平。

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纪律审查。十八大以来按照分类处理原则,妥善办理信访事项40余件,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注重发现问题线索,严格执行纪律审查程序。十八大以来认真调查违规违纪问题9件,诫勉谈话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配合司法机关处理1人,违护了纪律严肃性。

发挥派驻优势加强驻在部门工作

近年来,驻甘肃省文化厅纪检组监察室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落实“两个为主”的同时,正确处理双重领导体制关系积极协助配合厅党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参谋助手作用,积极为厅党组献策出力,推动了甘肃省文化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组书记、党组成员与纪检组长经常沟通交流,重要事项充分听取纪检组意见,研究人事工作会议由监察室主任列席参加,党风廉政方面重要任务,都委托纪检组办理,放手、放心。全体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始终坚持主动作为敢于担当,辛勤工作,树立了良好形象,赢得了普遍好评。与此同时,甘肃省文化厅党组从经费支撑、人员配备、工作推进等方面,对驻厅纪检组监察室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保障在落实“两个责任”过程中,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组既相互监督、又互相支持,逐步形成了良性互动、和谐融洽的氛围,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