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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三个坚持”提升艺术精品创作和文艺演出质量
发布时间:2018-06-06 09:35 来源:广东省文化厅 编辑:李庆禹
信息来源:广东省文化厅 2018-06-06

  近年来,广东积极落实推进党的十九大关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号召,坚持人民性、现实性、独创性,不断推进艺术创作和文艺演出高质量。

  坚持人民性。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结合“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突出广东优势,整合文化资源,抓好岭南特色历史文化、“一带一路”海上丝绸之路、近现代大革命、改革开放等重点题材,以观众喜不喜爱、欢不欢迎为创作出发点,认真组织专家论证,做好文艺作品的策划立项工作,多次组织剧作家深入民间和基层进行创作采风,推出舞剧《沙湾往事》、民族交响套曲《丝路粤韵》、粤剧《梦·红船》、音乐剧《烽火·冼星海》等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舞台精品力作,形成了良好的创作势头。二是深入开展文化惠民活动。经过多年发展,广东已形成了省艺术节、现代舞周、二沙岛户外音乐季、国际青年音乐周等多个省直艺术单位承办的重要惠民品牌项目。各地市在艺术品牌建设方面也成效突出。既有广州艺术节、羊城国际粤剧节、广州国际艺术博览会、深圳文博会艺术节、中国设计大展(深圳)、中国国际马戏节(珠海)、中国·东莞音乐剧节等一批高规格艺术交流平台,又有“魅力佛山·四季情韵”“潮剧大观园·周五有戏”“客都艺韵”等一批广接“地气”的演艺惠民服务品牌。这些品牌活动在塑造当地文化形象、推动文化惠民、激励艺术发展等方面,都起到积极作用,其影响力也日趋广泛。

  坚持现实性。坚持以现实题材作品创作为突破,提高创作生产组织化程度,优化扶持的环节和方式,努力推动现实题材文艺创作生产。一是完善现实题材创作机制。遵循艺术创作生产规律,结合广东舞台艺术创作组织工作实际,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提升现实题材创作工作的组织化程度,形成兼顾目标管理需要和生产周期规律的创作管理机制,做好三年创作生产规划:第一年为培育期,第二年为拓展期,第三年为整固期,形成人才、剧本、作品的良性循环,不断夯实现实题材创作的基础。二是实施“现实题材专题创作计划”。结合改革开放40周年的重要节点,引导剧作家关注改革开放以来广东所取得的成就,以广东现当代题材为内容进行创作,打造4部具有广东特色、体现广东改革开放40年成果的舞台艺术精品。三是实施“主旋律歌曲创作工作计划”。邀请省内外具有较强实力的词、曲作者委约创作主旋律歌曲,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的带领下全国人民开创改革发展新局面,推出3首主旋律歌曲。

  坚持独创性。一是积极推进艺术生产“三条线”建设。进一步加强剧目创作生产的科学统筹管理,以“复排、演出经典剧节目”“大力推广演出当红流行剧节目”“创排、演出新创剧节目”三方面工作协同推进为抓手,做好剧目的滚动式生产,出作品、出人才,推动广东省演出市场的多样化发展。二是创新打造“广东省艺术院团演出季”活动品牌。从2018年起,采取省直文艺院团与厅属剧院“结对子”的形式,整合省直艺术院团优秀演出资源,在固定时间段进行集中展演,同时也邀请省内外部分特色艺术院团参加展演,旨在打造推动省直院团艺术创作、集聚优秀文艺作品、引导全省演艺产业发展、实施文艺惠民活动的重要平台。三是推动不同文化领域的跨界融合。跨界、融合、协作是当今文艺创作的一个重要发展趋势。形式为内容服务,现代高科技的表现手段、跨领域的拼接组合、新兴艺术门类与传统艺术品种的联动,都会为舞台艺术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在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中,广东注重指导艺术院团积极进行艺术创新,打破传统范式,丰富文艺样态,不断拓宽文艺表现形式,增强现实题材作品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比如,“互联网+戏曲”“戏曲+电影”“舞台艺术+数字文产”等新型融合模式,通过在线直播及演出、剧院现场系列等方式,线上对线下进行补充,有效突破现有剧院观众体量的限制,延长扩展演出的价值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