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艺术司
艺术司
文化部关于公布首批国家重点美术馆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1-13 15:02 来源: 编辑:艺术司
信息来源: 2011-01-13

文化部文件

        文艺发〔20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

根据文化部《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办法》(文艺发[2008]48号)和《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批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申报工作的通知》(办艺函[2009]559号)的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推荐申报,通过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严格的初审评选、实地考察和终审评选,并报文化部审定,中国美术馆等9家美术馆被评为首批国家重点美术馆,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首批国家重点美术馆名单

二○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

首批国家重点美术馆名单

序号

美术馆名称

1.

中国美术馆

2.

上海美术馆

3.

江苏省美术馆

4.

广东美术馆

5.

陕西省美术博物馆

6.

湖北美术馆

7.

深圳市关山月美术馆

8.

北京画院美术馆

9.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

(排名不分先后)

文化部办公厅              2011年1月11日印发

初校:吴 娇  终校:刘冬妍